• 2007-04-02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今天整天加班,到了下午,头像要炸开。困倦让我心中无名火腾起,而给我们做培训的那个新加坡人还在滔滔不绝。

    抽空溜出来,到楼下的肯德基,人不多,阳光大好,找靠窗座位坐下,买那个极其难喝的咖啡往下灌。

    就在这个时候看到他走过来,穿着他惯常的黑色外套,深灰色毛衣,铁蓝色长裤,眯着眼睛对我微笑。

    当时马上意识到自己形象不堪,素着脸,穿宽松的黑毛衣和肥的不成话的牛仔裤,大黑眼圈,整个人呈被击毙状趴在桌子上。

    迅速坐起来,调整出一个笑容,迎接他意味深长的目光。

    其实分别的时间并不长,在这午后的阳光中,一切却突然仿佛隔世。

    他剪了凌乱的短发,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胡子没有刮干净(大概是一直加班太过忙碌忘了收拾自己,不过这种事好像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这么注重仪表的人),脸上有淡淡的阴影。他对我笑,笑的方式好像没有任何变化——微微眯着眼睛,嘴角轻轻上扬,又轻蔑又傲慢,眼睛却好像在说原来你也在这里。

    一时间突然明白了什么叫竟无语凝噎,心里涌上轻微的想哭的感觉。

    我说,啊,好巧。

    他盯着我的牙套说你怎么戴上这个东西了,拼了命的把自己往丑里打扮啊?

    我说你又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头发不梳胡子不刮,越来越沧桑了啊,不走你原来那个青春偶像的路线了?

    他嗯了一声说,想你想的呗。

    我说好啊,你等我一年,等一年之后我把牙套摘了,那时候我就不丑了,我就配得上你了。那时候你也要记得刮胡子啊。

    他笑出声音来,从眼角斜着看我。我也在看他,他还是喜欢穿的这么素,脸色苍白神情讥诮,好像什么都没变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短暂的沉默之后我把杯子里的咖啡喝干净。

    他说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说上班啊。

    他说,还是这么忙。

    我说,嗯。

    我凝视他的嘴唇,犹如最后一次分别前我凝视他的面孔一般,我没有试图找话题,找话题意味着我想挽留他,我不想挽留他,我和他并无什么话好说,我只想这样凝视他。我对他有奇怪的迷恋,说不上多喜欢,可我就是会莫名的沉溺。其实他亦不算是顶级英俊的那种男人,只可称得上清俊雅致,还有傲慢的毫无礼貌的笑,我实在不该给他面子。

    再度长久的沉默之后他说,我走了。并无其他话,什么再联系哪天出来玩有事给我打电话之类的客套话统统没有,他只是说,我走了。

    我说,好。停了一停还是只有说,再见。

    他望着我,这是一个长的会让人稍微有些遐想的凝望。然后他再次微笑,转身走掉,我透过玻璃窗看着他走远,他没有回头。

    好吧,我讨厌冷淡的理智的不会拖泥带水不会伤感的魔羯座。而我是心思缜密的感情丰富的专会怀旧的遇到什么事情都要感慨一番的变态天蝎座。

    我想,用一句最俗套的话说,我们性格不合。

    ×××××××××××××××××××××××××

    有旁观者说,你们两个说话都很毒啊。我母亲也说过,你们两个至少可以做朋友,都是嘴巴贱脾气坏性格又毒。

    你看,别人都这么看好我们两个,而我们都不知好歹。

    这次分开了,下次见面亦是渺茫。这城市这么大,而我们这么渺小,下一次再见面说咦你怎么在这里的机率有多大?而千言万语都在嘴边,最后被一个微笑代替。你不肯说出你的恋恋不舍,我自然也没有必要巧笑倩兮问你哪天要出来吃饭?

    彼此心知肚明的是我们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能做酒肉朋友已经是天大的缘份,所以也许不如让一切到此为止。

    那个悲剧并没有必要重复,那个所谓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们不合适,但我用了六年的时间试图证明自己是错的的悲剧并没有必要重复,不是么?

    我们已经老了,我们没有时间可以浪费。

    可也许你可以告诉我,当我已经在心里打定了主意,当我已经决定保留我的骄傲不成全你的傲慢,当我已经决定这样和你告别,为什么看着你的背影离开,我心里还是不舍。

    我想我也许是疯了。

    ××××××××××××××××××××××××

    最近很奇怪,那些以为会永远消失了的人陆续出现——初恋男友,揭密者,两周恋人……一时间搞得我眼花缭乱,几乎想问上苍这算是厚待还是折磨。好啦,上帝,如果你要搞这套的话,拜托让他们一次出场吧。你知道,怀旧很耗费力气感情的,尤其碰上我这种认死理的人,凡事都要翻来覆去想,越想就越厌恶自己。所以还有什么你干脆就一起来好不好?对了,那个那个,一定不要忘记让R出场,没有第一男主角这电影怎么可以完整。拜托,让这一切奇怪的事情赶紧结束吧。

    ×××××××××××××××××××××××

    曾经你来指责我太过自以为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现在想到你却全是你阳光之下的笑容,清浅而意味深长。

    那样我就不会再生气了。

  • 2007-03-24

    相亲记

    在几度抗争仍然无效的情况下,我悻悻地被人塞进了赴京的车里。需要说明的是本次相亲得到了双方家长以及领导的大力支持,之前他们多次通气互道有无不说,这次的北京之行,居然也是对方的领导亲自开车来接我。如此殊遇真让我受宠若惊,只觉得但凡说出一个不字来,那便简直是不知好歹到了极点。

    早上六点我就被夺命铃声惊醒,在促成本次相亲中起了极大作用的姑妈喜气洋洋地叫我起床,并嘱我一定化好妆穿的漂亮些。我满腔怒火,顶着满头的起床气洗脸刷牙。然后对着镜子恶狠狠地画了一个大大的烟熏妆,找出露肩黑色大毛衣,紧身牛仔裤,还有纵横江湖多年从未失手的大耳环。这期间我电话又响了无数次,每次都是姑妈催我动作快些再快些,等我戴好耳环的时候,电话里的催命姑妈说车已经在我家楼下了。我跑下去,饿着肚子,仍然满腔怒火。

    那位可亲可敬的领导一脸慈祥,看起来不像是那么无所事事的人。他解释说昨天过来开会,今天正好回北京,顺路将我带过去。他的儿子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一脸疑惑与惊吓地看着我的烟熏眼。姑妈穿的十分正经,一件到脚踝的黑色大衣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神色比我还要兴奋紧张,好像去相亲的是她。她注视着我的脸沉默了半天,大概在心里决定要不要发飙,最后还是算了。我们这奇怪的四人组就在诡异的气氛中奔赴北京。

    一路上无聊之极,我从包里翻出MP3听音乐,结果那个领导好死不死总是隔三差五就要突然冒出一个问题问我。在说了几次:“啊对不起您说什么”之后,我也觉得这事儿有点不太合适,只好收起耳机,结果他又不跟我说话了,恨的我想揪住他的头发,把他的头在方向盘上猛撞。对,再重复一遍,我有起床气!!不要早上六点的时候给有起床气的女人打电话!!!!他那个八岁的儿子也彪悍得很,一路都吸着鼻涕,吸吸吸吸吸吸吸,你他妈那么大个人了有鼻涕你他妈擤擤好不好?光吸还不可气,更可气的是他一边吸一边哼哼唧唧得吃东西,吃完了喝,喝完了吃,两个多小时的路程,他把车里所有的存粮都吃光了。他父亲发现我好奇的目光,有点讪讪,说XX你别吃了,他儿子哼唧着不理他,继续吃,吃,吃。我姑妈说这孩子胃口真好,他父亲说是啊,都120斤了。我听到这个数字,一时不知道是该狂笑还是要无语问苍天,你他妈才八岁你长这么重干什么啊?你以为你这是巨人传啊?还有那个当爹的还一脸骄傲,你他妈以为你自己是养猪专业户啊?对,我就是心情不好,我不爽,我有起床气!!!!!!!

    于是,领导开车,他儿子吃,我姑妈正襟危坐,我把头靠在车窗上昏昏欲睡。低血糖使我双手冰冷,满身冷汗。车子开到目的地的时候我简直已经满眼金星,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相亲的另一方最好帅到足以压制住我的怒火。

    一下车,看到吃饭的地方,当时急火攻心几乎客死异乡,前方一个大大的招牌,赫然三个大字写着“全聚德”……我说谁听过相亲的时候会吃烤鸭啊?是,喝咖啡喝茶吃西餐是很装B,装B也好过拿大饼卷完鸭子卷黄瓜卷完黄瓜卷大葱最后一咬流一手面酱强吧?我说这是谁出的损招啊?好,别说小姑奶奶不配合,小姑奶奶是牙套妹!!/叉腰仰天笑中/牙套妹是咬不了烤鸭的!妈的,我宁愿饿死!!

    直接进了单间,里面一个女人站起来迎接我们,眼光先落到我姑妈脸上,愣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不对,迅速看向我。上上下下打量了几个来回,目光锐利如电,表情似笑非笑,刁得很,我马上想跪下说妈妈您收留了我吧。领导介绍一下,这是男方的另外一个领导XXX。我想这男的都快赶上居委会的了,相个亲这么多领导跟着。懒得说话,脱大衣,衣服一脱下来,我觉得周围的世界都沉默了……哦,对了,毛衣的领口太大。我坐下,摆一脸淑女的微笑,捧着茶水喝,肩膀裸露在几位领导面前,上面写着几个隐形的大字:“我是风尘女。”

    等到我的怒火指数基本上升到满值,门一开,进来两个男人。我一愣,心想还挺厚道,买一赠一的,一来来两个,难道让我随便挑?一介绍,才知道,矮的那个是正主儿,高点的那个是他的同事。我几乎脱口问他是不是把自己的爸爸妈妈姥姥爷爷还有邻居家大哥也一并带来了?又不是上山打狼,你用的着拉这么大的队伍吗?

    这样就餐的人员变成:

    我姑妈

    相亲对象

    相亲对象领导甲

    领导甲的八岁儿子

    老鸨一样的领导乙

    相亲对象同事

    他被安排坐在我旁边,不跟我说话,眼睛一直盯着芥末鸭掌。好吧我觉得我也习惯了,遇到的男人总是这样的,盯着菜单,盯着烟灰缸,盯着芥末鸭掌,盯着啤酒瓶子盖,反正那些东西都比我好看。我眼睛一动也不动地看着他,试图找些温情的词语来形容他,然而我对一个身高不过一米七头型乏善可陈长相乏善可陈谈吐乏善可陈表情乏善可陈衣着乏善可陈吃饭还会发出巨大声响的人实在想不出半点好话,所以我最后只好笑,笑容的内容非常丰富。

    他的同事比他健谈得多,实际上,在那种气氛下,基本所有的话都让他一个人说了,有的时候这种活宝似的人物还是必要的。知道我的专业之后他开始兴致勃勃起来,跟我扯一堆带文学的字眼儿好像才华横溢。我哼哼哈哈地听,直到听他大讲杨玉环和赵飞燕争宠,我才觉得忍耐到了极限。大哥,人家经常把这二位美女相提并论,那并不是因为她们同,一,时,代。我极想抡起桌上的烤鸭抽他脸,但考虑到大家都爱吃,终于按捺住没有动手。

    其他人都吃的很高兴,那个小胖子之前在等待的时候一直抱着游戏机玩,头也不抬,直到烤鸭上桌才猛然抬眼,眼中爆出凌厉的光芒,一瞬间好像赛亚人要变身。我以为他的头发要竖起来变成孙悟空那样的拉风发型,结果他只是立起身来一手抄起薄饼,另一手抄筷子使平沙落雁式袭向那两只无知无觉的烤鸭。风卷残云般吃掉五大卷之后倒在椅子上对领导甲说爸爸我好饱,然后吸着鼻涕开始玩游戏机。我被这样的孩子这样的景象惊的目瞪口呆,几乎没听见那个相亲对象问我为什么不吃东西。听明白了他的问题之后我接着意味深长地笑,对他露出华丽的牙套。他的同事比他反应快得多,马上招来服务生要一碗汤面,并且拉着人家语重心长地说要煮的烂些烂些烂些烂些烂些。我心中大怒,几乎想拍案怒喝道妈的要你多管闲事,什么烂些烂些再烂些,煮的跟鼻涕似的你吃啊????

    终于结束这顿饭,我如释重负起身,留下那碗鼻涕在桌子上。

    回去的路上更是一片诡异的沉默,下午一点的阳光烤的我昏昏欲睡。朦胧中只听见那个儿子对领导甲说爸爸咱们晚上吃肯德基好不好?领导甲说你还吃啊你别吃了。父子俩在吃与不吃之间争吵了几个来回,那儿子使出杀手锏,把帽子戴在头上,蒙住眼睛,我正诧异他想要干什么,只见他张开嘴放声大哭。

    我当时就震惊了,真的,这绝对是超声波攻击。

    他父亲扛不住,当时就被灭了。

    结果儿子酝酿的太好,在得到一个新奥尔良鸡腿堡的承诺之后仍然无法收功,足足哭出北京城。

    爆发啦,小宇宙爆发啦。

    +++++++++++++++++

    下车,没有回家,给朋友打了电话约晚上出来喝酒,要不然浪费了我华丽的黑色毛衣和大耳环。

    看时间还早,一路慢慢走过去,在路上买了烟和冰的健怡可乐,歪歪斜斜地抽着烟,看天色一点一点暗下去。

    风是暖的,春天真的来了。

    手机响,有短信来,一个陌生的号码。想着该是今天这闹剧的男主角,打开一看,居然是男主角的同事。殷勤而不失矜持的口吻,问我是否安然到家。

    忍不住哑然失笑,真是这场喜剧电影的最好结局,点睛之笔啊。

    抱歉啦,你也许很好,但是杨玉环和赵飞燕争宠这事儿毕竟还是太耸动了你明白吧?

    删掉短信,没有回复,收好手机,抽尽手中的烟,喝掉最后一口可乐,我的起床气终于消失了。

  • 2007-03-20

    我又开始无聊了

    『只要你相信自己做得到,你就一定能』

    是说,亲爱的巧克力小姐,你果然很贴心,在我正好凄凄惨惶惶然的时候送上这样的问候,让我不由得发出几分激动的感慨,以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我活该受到这样动人的鼓励。

    咳,好吧,其实这话也只是听听而已,我倒是想瘦比Nicole Richie,不过这种事情应该没有什么可能性吧……所以,不是什么事情都是想做到就一定能做到的,但是,怎么说呢,试试吧……再试试吧……

    我正在努力地和我的牙套磨合着,前两天这两排金属上的某一小块把我的嘴唇里面划破了一个口子,当时还没有介意,结果中午之后就完全肿起来,好像得了巨唇症一样——如果真的有这种病的话。伴随而来的还有莫名其妙的的低烧和剧烈头痛,气得我努力沉思,试图找出个理由来说服自己当初同意戴上牙套不是一个愚蠢透顶的决定。

    还有一年……我只戴了一个多星期就已经要崩溃了……

    +++++++++++++++

    手里的美剧已经被我看光了,大部分在追的要等到四月下旬才有新的,这段日子还挺不好过的……《HEROES》停在了一个充满悬念的地方,虽然按照常理而言那应该不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悬念,因为在现在这个阶段应该还不会有什么你死我活的事件发生<==这说的是什么啊?想知道的同学自己去找来看吧。虽然这剧集没有推荐中的那么好,但至少也没有NCIS那么让我长气。

    话说,Simone死了我还……满高兴的,这女人我实在喜欢不起来,抱歉我即使身为女性而对她的想法仍然无法有丝毫的理解和认同。其实《HEROES》一个无法让我真正迷上的原因就是里面的人物性格实在没有几个讨我喜欢的,看来看去都是一帮脑子一根筋的小偏执狂。很多事情其实只要坐下来想想或者试着寻找另外一条道路,绝对都可以柳暗花明。他们偏不,偏要按照自己的想法一意孤行,结果搞得乱七八糟。比如那个小啦啦队长,很多人貌似还很喜欢她,我就觉得这孩子欠揍得不行。不是她自以为聪明的满世界乱跑,事情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还有那个怪力女穿越男和天才儿童一家三口的组合,更是脱线到让我无话可说。大概有超能力的人思考问题的方式也不一样吧,总之他们一家子想问题做事情都……怪到让我满头问号,他们就是这样又斗争又合作地共存着……当然话说回来如果他们不是这么脱线的话,情况就不会这么糟。如果情况不是这么糟,他们就不会经常身陷险境。如果他们不是经常身陷险境,观众又怎会一集一集这么心甘情愿地追下去呢?所以,他们的脱线,乃是我们决定的……

    当然也有几只还是挺可爱的,比如那个画家,虽然看起来呆呆傻傻的,但是着实英俊。还有那兄弟两个,的确让人食指大动啊。尤其是亲爱的Peter弟弟,你真是……越来越有姿色了。不错,沿着这条路坚定地走下去吧。

    顺便想念一下我的CM,555555555555555555~~

  • 2007-03-18

    人生若只如初见

    在冬末春初的一个下午,公交车上,遇见Z

    他是我的初恋,是那个我曾经怀着忐忑和揣测的心情,喜欢过的男孩子。那时我们不过十几岁,他清秀好看,有干净整齐的黑发和白净的脸庞,唱歌很动听,写一手很潇洒的字,笑起来有两个酒窝。

    那时我眉毛粗重,剪一个傻气的男孩头,穿不合身的肥大的衣服。见到他的时候心里多少会有一点自惭形秽,质问自己怎么可以站在他身边。

    至于后来那些有的没的事情我已经说的够多了,略过不提。

    亲爱的,我很希望你可以相信,尽管只有那短短的一瞬,尽管对你的迷恋在后来回忆起来几乎清浅得可以忽略不计,尽管我的青春年华因了另一个人的存在而把其他人几乎都定义为路人甲乙丙丁。但是当时,我真的十分腼腆而傻气地,喜欢过你。/上帝啊,那是多么值得珍惜的时光啊,像我这种彪悍的怪物居然也会有腼腆的时候/

    我再见到你的时候,你发胖了那么多,你的头发烫的乱七八糟,剪的四处乱飞乱翘。你穿着颜色款式都难以辨认的外套,脏兮兮的鞋子,肥大的牛仔裤。你变了那么多,以致于在公车上,当我坐在你后面的位置,居然要反复地辨认着你的背影,和偶然的侧脸,才能确定是你。

    要下车的时候,我站起来,走到门口,我就站在你的身边。那时我再次故意地用力地看了你一眼。你感受到我的注视,你抬起头,看了看我,漠然地撇撇嘴,你做这个表情的时候脸上出现了熟悉的浅浅的酒窝,然后你低下头,接着摆弄手里的东西,你对我视而不见。

    你没有认出我。

    有趣的是,去年同学聚会的时候我们见面,那时你至少会在道别的时候向我说声再见,而现在,我对于你已经是陌生人。

    你变了那么多。

    我们都变了那么多。

    ++++++++++++++++++++

    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这些都不是最惨烈的,最惨烈的是,忘了。

    和糖提及此事,她说,那有什么奇怪,我二十岁的时候一个男人曾经向我求婚,如今我居然死活想不起他叫什么。

    我说那我还有更猛的,我不记得R的电话了。

    她说这个果然够猛。

    曾经是无意识下意识都会不断重复的十一个数字,曾经是高兴时难过时生气时郁闷时无聊时失落时都会念叨起来的十一个数字,曾经是在心里默念无数遍想着要不要拨过去手心都出冷汗的十一个数字,如今,忘了。

    忘的干干净净,除了开头的13总错不了之外,其他的一个都想不起来。

    不是有意规避,是真的很认真很努力去想,脑中都一片空白。

    为了这件事心中简直一度充满负罪感,居然忘了,什么记性啊。

    这件事充分证明,忘不了的时候,死都忘不了,想不起来的时候,死都想不起来。

    伟大的福尔摩斯叔叔教育过我们,头脑就像一间屋子,总有放不下的时候,所以应该只存储对自己有用的东西。

    可是什么时候开始,他的电话变成无用的东西了呢?喂喂,谁准你们自动给我清除了啊?

    ++++++++++++++++++

    我终于没有向你打招呼,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我们可以说什么。啊啊你好啊啊你也好哎真巧在这里遇到你是啊是啊真的很巧你最近挺忙的吧是啊是啊你也是吧可不是嘛啊啊我要下车了改天再聊吧好啊好啊常联系啊。

    而其实我们连彼此的电话都没有。

    我自问不想把你我推进这么尴尬虚伪的境地。

    而或者这样好不好,我轻声叫你的名字,你抬起头来,看见我,认出我,而只是沉默,没有任何话。我微笑,车门打开,下车,最后回头望你一眼。车开走,你透过车窗,目光落在我脸上,而这,亦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这故事很美形倒是没错,但说实话我不太信任你,你未必会配合我把这出戏演的这么婉转动人荡气回肠。

    我宁愿让你这样茫然无知,留我自己絮絮叨叨地怅惘缅怀。

    这城市这样大,而我们真的可以这样遇见。

    而我终于还是收回我的目光,微笑着闭口不言,把你当作一个彻底的路人。

    ++++++++++++++++++++

    人家说女人都有一种普遍情绪,都希望恋人在离开自己之后可以过得能多不好就有多不好,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她们的虚荣心,一方面可以激起她们的母性和保护欲。据说女人梦想的画面之一,是把负心的恋人抱在怀里,一边看他大口吐血一边泪眼婆娑说我已经不恨你了。这真让我满身鸡皮疙瘩,这种事情一旦发生,我保证自己一定比他吐血吐的还要凶猛。

    我宁愿见到你的时候,你终于长成挺拔英俊的男人。你剪着短短的头发,透出新鲜的锐气。你眼睛明亮,笑容自信,你穿着干净身影利落瘦削。你可能向我微笑,平静地致好,然后友好地各自走开。我总还希望你过得好。

    你明白吧,那样我会觉得自己的眼光没有问题,也不会对自己的青春产生怀疑。

    而现在我只好辛酸地承认,所谓年少的苦恋,只是自己给自己上演的华丽闹剧,自己为自己搭建的乌托邦。

    那些花儿,那些花儿在分别之后没有散落在天涯,那些花儿变成大南瓜了。

    ++++++++++++++++++++++

    你可不可以忽略我的睫毛膏,唇膏,腮红,和大耳环,你可不可以忽略我可笑的牙套,你可不可以忽略我的黑眼圈。

    你可不可以当作我们还在十几岁,那时我穿着肥大的校服,剪着难看到家的发型。

    那时你也只是个清秀的男孩子,你会在心情好的时候,对我投来偶然的微笑。那时我们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那时你喜欢在操场上奔跑,而我和好多女孩子一起站在球场边上,目光全在你身上,却还要装作若无其事。

    那时我们是否想到过,在十年之后的一天,我们会擦身而过,犹如从未相识。

  • 2007-03-09

    牙痛

    是说,今天终于迈进牙套一族的行列了。躺在牙医的椅子上的时候没觉得怎样,做完之后中午出来吃饭也没觉得怎样,晚上对着镜子反复打量自己突然心生疑窦,而且猛然意识到这两排金属至少要陪伴我一年,这时才真觉得自己踏上一条漫漫长路,而且还决无中途退出这一说。

    我伟大的母亲大人运用了各种手段,坑蒙拐骗威逼利诱让我相信我的牙齿已经糟糕到了不整形绝对说不过去绝对会招致天怨人怒的地步,在我极度懵懂的状态下把我骗到医院美其名曰只是做做牙齿检查,让我毫不反抗地躺下,然后气定神闲地对医生说既然来了那么一切按您说的办,您今天就给我们孩子把牙齿做了吧。那时我才如梦初醒,奈何想夺门而逃已经太晚,只好默默地在心里哀嚎。

    我是那种,即使在吃饭时无意中用金属餐具碰到牙齿都会下意识起一身鸡皮疙瘩的人,我得说这种手术对我而言实在太残酷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医生一边使用各种工具在我的牙齿上格格吱吱一边奇怪地说不疼啊你这孩子这么紧张干什么?我无法仰天长啸,差一点就流出悲愤的眼泪。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默默无语,我妈一边开车一边瞄我,很明显是忍着得意的微笑,然后做若无其事状安慰我,说一些有的没的废话,什么其实这样也很可爱啊,什么忍过这一阵以后就好看了啊,什么这是真正自信而有魅力的决定啊……拜托,妈,不要再说了,您可以去做推销员了……

    好吧,本来就嫁不出去,这次,我看我是真的,完蛋了。

    牙套生活第一天,牙疼,吃很软很软的面包都会疼,口腔很快出现溃疡,喝冷水会疼,喝热粥会疼。而且因为口腔中突然出现这么多异物,无法适应,所以闭不上嘴,看起来活脱脱就是个缺心眼。

     

    最后讲一件事情。

    前几天出去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很英俊的男人,即使是,依我的标准,也是很英俊的。留了电话号码,但一直没有联系。结果,今天,就在我戴着满口傻牙套一脑门子黑线地走出医院的时候,他的短信翩然而至,问我……晚上要不要出来玩。

    我盯着手机屏幕好久好久,最后,无声地流着悲愤的泪水,默默地把那条短信……删除了……

    呃,再见了……帅哥们,我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傻牙套妹而已……

  • 2007-03-07

    纯属牢骚

    今天没有巧克力吃。

    好像什么都不顺利,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的急躁产生的错觉,总之,要费很大力气才能控制住自己不在屋子里莫名其妙随便乱砸东西。嗯,电视电脑都挺贵的,而且都不是花我自己的钱买的,砸坏了妈妈应该会揍我的吧?

    去过了几个面试,始终没有找到喜欢的工作。开始反省是不是自己太任性,可是想想觉得自己要得也不多。好吧,多不多的,谁也不知道界限在哪里。总之现在应该还可以在家里赖一阵子,不管是我父母还是我的情绪都还没到达危险临界点,到了再说吧。话说现在的状态其实是有点不太争气,没有工作,没有男朋友,晚上跑出去玩,白天萎靡不振,穿着睡衣赖在屋子里上网看美剧。好吧,这样一说,我也开始讨厌我自己了。爸妈,我不怪你们厌弃我了,我活该被厌弃。

    而且,最让我郁闷的是,我最近吃的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果然我要变成一个无所事事的胖子么……

    ×××××××××××××××××××××××××××

    昨天看NCIS,看到很晚,然后坚定了一个决心,就是,这东西我再不要追下去了。长久以来我已经被它乱七八糟的剧情莫名其妙的设定以及美国万岁的主题思想搞得头昏脑胀,但是看在它当家老大的人格魅力上我还是一直在忍耐。然而,然而,话说编剧们真的知道什么叫底线吗?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啊!口口声声的SAMPER FI我忍了,毕竟你们是NCIS。把KATE姐姐爆头我忍了,话说你们爆掉的可是我在形形色色的美剧中最喜欢的女性角色之一啊,就这样被你们……我也忍了。把我的ARI杀死我也忍了,毕竟人家是……你们说的恐怖分子,是嘛,死就死了吧。可是,你们那些案子实在叫我忍无可忍了。隔三差五就会有被本拉登派来的间谍啊恐怖分子啊炸你们的港口机场大楼,你们的大兵总是英勇无畏悲情万分地牺牲在伊拉克,话说难道是人家请你们去的吗?是你们自己赖在人家那里不肯回来啊!不是人家侵略了你们啊,那是人家的土地啊,拜托啊!!

    这还就罢了,最近看的几个案子更是让我一记接着一记闷棍的挨。首先,某国间谍杀了FBI探员然后嫁祸给以色列组织,NCIS的头儿就冒出来神色严肃地说,如果这件事情不解决,我们两国的关系可能会倒退个几十年,云云。(不知道这两国领导人怎么就那么小心眼,多大点儿事儿啊。我上小学时的同桌抢了我一个特别好看的本子,这么多年了,我从来没记恨过)然后大家全体出动,最近一查,查清了,是伊朗的特工干的。我倒啊,编剧大人们,知道你们国家最近跟伊朗关系不好,也不用这么与时俱进吧?

    过两天又出新的一集,一看,三个韩国女人,嫁给三个美国大兵。某一天,两个韩国女人死在家里了,最后一查,是剩下那个韩国女人干的,不,严格来说,不是韩国女人,是朝、鲜、女人。其实这女人是朝鲜间谍,为了潜入美国,于是以美色勾引了一个美国军人结婚。当然最后这女间谍还是幡然悔悟,帮助美国当局拆除了朝鲜组织安装的炸弹,还跟她男人哭哭啼啼说我从心里爱你云云。她男人自始至终一副受害者的样子,抱着孩子满眼泪水表情坚定地说不,我相信她,她是我孩子的母亲,她绝对不会做这种事情,blablabla。那叫一个圣洁,那叫一个纯真,那叫一个恋恋情深。看得我无名火十好几丈,妈的,你们美国人在国际交往中难道就那么吃亏吗?你们就那么圣人嘛?我们都那么对不起你们吗?本集最后,美国大兵和朝鲜间谍在NCIS的大楼里见面,两人执手相望泪眼,竟无语凝噎。最后那男人还是一脸无比善良无比欠抽的模样说我相信你我爱你哇啊啊啊啊啊(这声惨叫是我的)。我受不了了!!你们,你们是世界上圣人最多的国家,好了吧??

    使我彻底崩溃的是昨天看到的那集,说是某个很牛的酒店,一个美国退役军人坠楼身亡,同时还发现一个十四岁的中国女孩死在某个房间里。我看到这个女孩的国籍年龄和死状的时候就已经有不祥的预感,知道他们编不出什么好来。果然,中途查明这女孩子的身份,是福建省一个务农的小姑娘(我……我真是不知道说什么……虽然那女孩的出场镜头已经是一个死人,但是那惊鸿一瞥已经足以让我说,谢谢您了,编剧大人,您还真看得起我们福建省的农民,好一个妖娆性感极品小美人啊……不知道谁家有这种风水养出这种孩子来……还农民,比我时髦美艳了不知道十倍二十倍啊……)是被自己的中国同胞偷运过来,囚禁在酒店里,然后供给那些大人物享用的。这个姑娘可能对自己的命运不太满意,于是奋力反抗某位大人物的享用,不幸就被掐死了。那位退伍军人,哦,对了,注意,是美国退伍军人想伸张正义,结果被那个人口贩子,当然,中国人口贩子,推下楼去摔死啦。

    本集的最后,那个中国人咬牙切齿说,那臭小子想做英雄。于是NCIS的老大逼视住他,一字一句说,他是XX勋章和XX勋章获得者,他就是一个英雄。与此同时,NCIS的其他英雄们打开某辆卡车的车厢门,于是……啊……很多中国女孩子从车厢们爬了出来,带着惊恐的表情。而那些美国英雄们,保护着她们,搀扶着她们,轻声对她们说没事了没事了,然后背景音乐适时响起,配合慢镜头,那叫一个悠扬啊~~感人啊~~煽情啊~~于天下大任于己身啊~~我那叫一个火大啊~~~哦,中国人把中国人卖到美国,某位美国人为了保护中国人被中国人杀死,其余美国人英勇解救其他中国人……是说,美国人,你们真的很伟大,谢谢你们。请继续担负解救全人类解救地球解救宇宙的重任吧!这份工作真的很有前途!

    至少在《Criminal Minds》里,那位老大会轻声对别人说,我们也会犯错?记得么,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虽然这句话也很避重就轻,很语焉不详,但至少人家会说这是个mistake。你们NCIS这一家会不会太狂妄了一些?人家可能会说,爱看不看,我们是拍给自家人看的,本来就没打算考虑你们中国人的感情。是是,你说得极对,我知错就改行了吧?

  • 2007-03-04

    『珍惜每一次拥抱』

    我是个喜欢拥抱的人,亲吻缠绵有时并不能真正传达爱意,但是拥抱可以。那种深切的,咬牙切齿的,好像要把骨头揉碎一样的拥抱,只有肯这样给予你拥抱的人,我想才是真心以待。只可惜这样的人现在已经难得一见,随着我的青春年岁一起消失得干干脆脆无影无踪。我固然很想珍惜每一次拥抱,不过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肯真心拥抱的人,所以说回来并不是我不懂得珍惜,不要怪错了人。

    今天下了非常大的雪,就是,大到会让人目瞪口呆的那种。这天气真是见了鬼了,该冷的时候暖和得让人有错觉,眼看春天都来了冬天却又杀了回马枪。前两天我还在说暖冬已成定局,我错了。看来以后的天气发展趋势应该是:夏天变成冬天,冬天都躲在家里吹冷气,秋天沙尘暴,春天爬香山看枫叶,去北极南极冲浪,去夏威夷滑雪,苏杭之地变成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漠河却是花红柳绿到处走着丁香一样的姑娘。太逗了,我希望我有命看到那一天。

    这两天基本生活在宿醉的阴影之中,早上醒来时总觉得有两个小恶鬼在我头里举着锤子跳舞。更恨的是不管我睡得多晚,自然醒来时总能看到七八点钟那个神清气爽的太阳。话说我现在是无业人士,那个,生物钟同学,你可不可以让我多睡一阵?我恨的啊,不过醒都醒了也不好躺着没事干,只好爬起来跑步。呃,我给自己的定位不是颓废妖冶夜行美少女么?晨跑这么积极健康快乐向上的事情未免也太不适合我了吧?

    我决定最近要少跑出去玩,毕竟是岁数大了,玩的太疯会扛不住。况且玩啊玩啊都腻歪了,发现根本没有什么好玩的。英俊的男人多半乏味,还要我煞费苦心找话题,偶遇风趣幽默的,那眉眼猥琐的简直不忍卒看。好吧,我已经认命了,上帝,你听到么,我认输了,是还有多搞笑的男人你统统送到我眼前来吧。等到我三十岁的时候,我也要写一本布里奇特琼斯日记,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是好的。如果都没有,好吧,我们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在这一点上我们至少不用自卑伤心。

    自己煮了蜂蜜柚子茶,非常好喝,无聊生活中的小小成就感。

  • 2007-03-01

    下雨的时候忘记带伞是件浪漫的事情

    今天下雨了,记忆中这场雨比往年的冬天来得都要早一些。看来全球变暖的趋势已经不可阻拦,以后一定要叮嘱后人,不管如何也要学会游泳,没准五十年后就是未来水世界,不会游泳只好吐着泡泡咕噜咕噜地死去。我的孙辈人一定会在水中边畅游边怀念我,然后感叹我当时的远见卓识。

    (我会长出一张一合的腮,我的两条腿会收拢变成摇曳的鱼尾,我的皮肤会被粗糙的鳞片覆盖。好吧,至少我还有我的黑头发黑眼睛。不过这一次,全世界的人都在海洋中游来游去,再也没有王子会在岸上等我,再也没有人会让我忍着踏出每一步都如刀割的疼痛走向他,仍然甘之若饴)

    今天的巧克力说,下雨的时候忘记带伞是件浪漫的事情。我看这话不假,不过关键是多大的雨。要是个毛毛细雨,那倒无妨,顶多淋湿你的头发和肩膀的衣服,并不妨碍你神色忧郁地行走。也许在某个街角拐弯处,就会有一匹大白马开着大宝马从你身边经过时停下来,落下车窗神情温柔地问你需不需要他送你回家。不过大概是我人品不够好,凡是没带伞的时候赶上的大都是瓢~~泼~~大雨。那真是一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简直伸手不见五指。身边的人都在狂奔,所有的出租车全部载客中,街边可以避雨的地方一律挤满人。你只好狼狈逃窜,身上的衣服全部湿透,一瞬间你突然觉得特别疲倦,忍不住停下脚步站定。这时候你才知道那个笑话其实自有它的道理,那个在雨中慢慢走并且还和别人说跑那么快干什么反正前面也一样在下雨的人其实真的是大智若愚。那时候你会失去所有奔跑的勇气,你会恨不得雨水把你冲走算了。相信我,如果碰上这样的雨,不带伞绝对不是什么浪漫的事情。你只会想一头扎在雨中从此死去。

    ××××××××××××××××××

    又一个春天要来了,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等着你回来看那桃花儿开。这歌曲唱的如此欢快,我听着却总觉得悲凉。等啊等啊的等,等过第一个秋,等过第二个秋,等过第八个秋,还在满脸微笑地等,等着你回来看那桃花儿开。感谢现代社会资讯发达,出去觅功名的夫婿只要想休妻,来个电话说一声便是,广大女性不必再学王宝钏苦等十八年,或者像秦香莲带着两个孩子上门去和人撕破脸,难看难看。

    啊,春天来了,桃花开了,我的幸福在哪里呢?随着年龄的增长,身边出现的男性的搞笑指数也随之上涨。我看这可不是什么好兆,本以为坚持到最后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却原来终究还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桃花运没见着,烂桃花倒是一把一把。不知道现在的男人是不是都被宠坏了,一出场那姿态都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巴不得对面的我赶紧高举双臂欢呼教主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不英俊,不可原谅。

    不懂事,不可原谅。

    没有自知之明,不可原谅。

    暂时想不出别的了,不愿意原谅的话就不原谅。

  • 2007-02-20

    『最美的你就是你原来的样子』

    是说,前几天在一种令人惊喜的情况下收到一盒巧克力,虽然并非爱情的礼物,但幸好我是个在某种程度上知足常乐的人,所以仍然很开心,拿回家喜气洋洋摆起来。

    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突然想吃巧克力,打开盒子摸了一颗出来,剥开锡纸的时候意外地发现里面还印着一行小字:“最美的你就是你原来的样子。”

    啊啊,很久没有见过像你这么贴心的巧克力了,你真是个好孩子啊。

    ×××××××××

    我并非要无事生非无病呻吟怀念我十七岁时的娃娃头和什么蓝裙子,实际上我十七岁的时候头发全都乱七八糟堆在头上,我永远没有办法使它们听话。我也没穿过蓝裙子更没光脚穿过球鞋,我们上学的时候都有统一的傻校服,足够把所有青春梦想和刚刚窈窕的线条全部装进去。所以有时看到同龄人写的文章,声情并茂地描写自己的花季雨季,描写自己手指纤瘦皮肤苍白穿校服的时候露出锁骨和脚踝长发散乱眼神迷茫等等等等,我就总有点怀疑,不知道我们是否真的生在同一个国家。据我所知我们这一辈人的校服绝对没有那么美形,而且学校一般都会禁止女生留长发。同样搞笑的时候还发生在诸多以大学为背景的校园爱情故事中,某些作者会充满深情地描写某位美丽的女孩,那笔调简直华丽得令人发指。(很明显,如果作者是男的,他多半将自己代入男主角,然后创造这么一位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女神供他尽情YY。如果作者是女性,那就更——好理解了。现实生活中成不了万人迷,总可以在小说里被人狂热地迷一次。)该美丽的女孩多半黑色长发喜欢穿白裙子,腰肢盈盈一握令人生怜。理科好不好说不准但文科一定好的动地惊天,还得爱听个古典音乐,时常坐在教学楼顶或者教室窗边让风吹起自己的长发,动不动就眼含热泪爱的深沉。对了,还得摔倒扭脚一至两次,让男主人公有送她回宿舍以及回家的机会。如果剧情有需要还要晕倒个一两次,以凸现她是如何的娇弱婉约。这种东西往往看的我一边狂笑一边狂吐,上过大学的都知道,在那种生活条件下想长出这么个妙人儿可不容易。嗯,除非你富裕到可以每一餐都去高级餐厅,而不必出现在烟熏火燎而且高峰时拥挤得犹如下午七点的北京地铁站一般的食堂里。除非你美丽到可以四年之间的每天都有人心甘情愿为你打水,不然你总要拎着暖壶出现在热气腾腾的水龙头前——相信我,那对你的淑女形象不会有任何帮助的。如果你够幸运,家在本地,那你只要每天回家一次解决洗澡问题就OK了。如果很不幸你家在远方,那你只好祈祷自己足够有钱,可以每天去高级洗浴中心,要不然你还要赤身裸体出现在澡堂子里面,苍白忧郁地来回找着闲置的喷头。总之一看到这种作品这种女主角我就忍不住想象这位小美人去食堂排队打饭拎着暖壶打水的造型,然后我就大乐。有人可能会说你丫真是神经病,不爱看别看人家写出来也不是求着你看,谁让你在这儿挑毛病。这话倒是没错,但是我经常会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心情一不好我就找这种东西来看,太美妙了,每次都让我在狂笑狂吐之中忘掉所有哀伤。

    ××××××××××××××××

    最美的你就是你原来的样子,这么sweet的话说说还是可以的,听听也是可以的,只是不能当真。也许我们毕生都在寻找这样一个人,即使你的眉毛已经茂密得像森林,即使你不梳头不洗脸,即使你穿着邋遢的睡衣,即使你没有任何妆,他仍然会真心实意说你真美,不过这个要求貌似也太高了。所以会有女性法则,所以会有性感睡衣,所以现在会有专家跳出来说夫妻最好的相处方式是分房而睡,所以现在会有某些成功而风骚的女性出来说我丈夫从来没有见过我不化妆的样子。画皮的故事正在当今社会以另外一种方式重演,只不过这一次,人和鬼都是你情我愿的。

  • 2007-01-28

    发泄一下

    今天相当冷,很不怕死地喝了冰可乐,在人来人往的商场里游荡的时候突然痛得蹲下身去。我很想杀了我的胃,想想人又不能只靠肠子消化东西。

    (突然想到那天晚上见他,在他对面,捧住一杯热水蜷成一团,他带着好奇而小心翼翼的笑容说,你真的很怕冷。)

    回到家洗了热水澡,喝一大杯牛奶,情绪好像镇定下来。在msn上和蒂皮聊天的时候突然又莫名其妙哭起来,我觉得自己要疯了。像莫文蔚唱过的,太多的情绪,没适当的表情。我不知道怎么把自己想的琢磨的都好好说出来,也无法一个眼神让别人意会,只好哭一场当作耍赖。

    哭过之后没有那么难受,呕吐感也随即消失,累得要命。

    电台里在放歌,一个欢快的男声在唱:“可怜可怜我吧,给我一点爱……”

    现在流行歌曲这风气是怎么了,就说通俗吧,通俗到这样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这样的女人该有多了不起,被人追着跪在脚下,求她施舍一点爱来。哪像我辈中人,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表面上看起来不可一世,实际心里憋着劲的琢磨对方为什么还不提结婚不结婚的问题,说起来真是无限辛酸。

    想到一个大八卦,所谓章子怡小姐日前携新欢高调亮相。其实如果那个男人真像传闻中那样身份显赫,这句话该倒过来说才是,指不定谁携谁呢。总之,据说此位男士富可敌国,深不可测,江湖人送称号“纽约财富领导者”,真是没有最唬人只有更唬人。

    我一直喜欢章子怡,演技不演技的放到一边不说,她做事有极其明确的目的性,而且往往一击即中。这些年来,她一步都未踏错。虽然当初在香港与成龙太过亲密未免遭人诟病,但仔细想想,美貌女子,声名鹊起,难免年少轻狂,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曾经有一个男孩子在一起吃饭时口出狂言,说什么我就看不上章子怡,看她那模样,长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白给我我都不要云云。我端详着他身边横平竖直眉眼一片模糊的女朋友微笑不动声色,心想让他过过嘴瘾也好。就说我自己吧,在心中怨气难平又加喝到酩酊大醉的情况下,也难免说出“我就觉得自己现在这样挺好布拉德皮特娶我我都不搭理他”之类的疯话来。

    为什么要骂她呢,人家你情我愿没偷没抢没破坏谁的家庭感情,我看有些人实在激动的莫名其妙。女同胞们别在这里愤愤不平,各寻出路才是正经,心里要是想着“我看章子怡比我差远了凭什么她能找到那么好的我就只能和男朋友吃山芋”,就多下点功夫,多在人家富人门口来回溜达溜达,口袋里装点干粮面包,不溜达到天黑不回来。凭你们放倒章子怡力压张曼玉的姿色,怎么也能让某个有钱人一眼相中你从此平步青云。至于男人们么,其实你们心里最清楚为什么要对章子怡这么恶言相向,我看也没必要,省省这些力气,自己挣钱去吧。等你们也成了纽约财富领导者,什么样的美人都能到手。不要指责女人虚荣,大自然的规律就是这样的,只有雄性生物中的强者,才能获得美丽雌性的青睐。你们应该知足,现在只拼信用卡里的金额就够了。在动物世界,为了争夺美人芳心,人家可是真下嘴啃啊。

     

    本来是说我自己的,刻薄别人干什么,我也够无聊的。

    不说了,睡觉,头疼。

  • 2007-01-24

    记一次莫名其妙的约会

    好吧,现在的问题是,我遇到了一个会拉小提琴、会打网球、会讲流利法语及西班牙语、出手大方、会为我拉车门及椅子并且顺手接过外套、拥有金色卷发和褐绿色眼睛的来自纽约的男人,但我仍然嫌弃他太年轻,不够高,雀斑太多,不会讲笑话,太过拘谨害羞,以及,穿黑色皮上衣配同色肥裤子和尖头皮鞋的穿衣方法实在太过耸动。

    关于他不够高这件事情,七七是这么说的:算了,汤姆克鲁斯也不高。

    我:如果能英俊富有如汤姆克鲁斯,那么那样的身高也是可以原谅的。

    隔着msn我仍然好像听见她在冷笑,一行字打过来:你以为你自己是妮可基德曼。

    气得我,妮可基德曼了不起啊,就算是乌比戈德堡也有心比天高的权利吧?

     

     

    昨天其实已经相当累,起的太早,喝了过多的咖啡,开整天的会,到晚上时已经精疲力尽。走在路上想着还要去赴一个见鬼的约会,心情简直无比沮丧。据某位男士告诉我,身为男性最头疼的事情之一就是兴高采烈去见约会对象结果发现对方脸色不善心情不爽,我说你们真当自己是大爷啊,谁规定你们想什么时候见就什么时候见而且我们还必须欣然前往强颜欢笑。

     

     

    身为一名正常——至少是外表看起来正常的女性,到了这个年纪,而身边还没有固定的男性的话,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么说不过去。所以你就必须要忍受你的家人亲戚把一堆莫明其妙歪瓜裂枣的男人介绍给你,必须忍受突如其来的关怀和慰问,必须在身边的同龄人兴致勃勃的谈起她那位的时候识趣地保持微笑和沉默,甚至必须忍受周遭的男士——无论单身与否——的调戏调情和调侃。如果你单身并且丑陋,他们会把你当个玩意儿。如果你不幸的单身并且漂亮,你将被他们自动定义为贪玩爱玩不求安定的那种女人,于是闲言碎语外加动手动脚将不期而至。最不幸的情况在于你单身,漂亮,并且聪明,他们会马上认定你是一名猎手,而他们则争先恐后跑到你面前来充当猎物,完全不管你受的了受不了。请男同胞谨记,下次再在女人面前做出一副倾倒状的样子的时候,请问问人家是否真的深感荣耀并且乐在其中。

     

     

    总之,那天我忍着强烈的胃痛到了约会地点,看见他一脸木讷地坐在那里我就气不打一处来,简直更没有什么好脸色,幸好服务生端来一杯热水,让我不至于当场死于胃痛。这种糟糕的心情一直到喝掉大半瓶红酒之后才稍微得以缓解,这期间他几乎不和我说话,我只好不停抽烟,顺便努力在周遭人或猜测或暧昧或审视的目光中安然而坐。他偶尔抬头冲我傻笑,大部分时间都在研究他手里那本菜谱,颠过来倒过去看的大概几乎要背下来。我最后实在忍不住,喝问他是不是那本菜谱比我好看得多。

     

    他如梦初醒般看我:……?什么……你说……什么?哦,不不不不,当然不是。顺便赠送我一个甜蜜而羞怯的微笑,我只是在猜测你大概会爱吃什么。

     

     

    不幸的是他的猜测极其糟糕,端上桌的东西一盘比一盘不堪入目,他吃的非常高兴,并且把他认为最好吃的食物——我无法形容那东西,总之,土豆磨成泥再炸成块最后浇上奇怪的酱(为什么不干脆杀了我)——殷切地递给我,我只咬了一口就感觉胃里翻江倒海,面对如此期待的目光,我不好直接吐出来,只好勉强咽下去,但是手里的半块说什么也不肯放进嘴里,扔在盘子上。

    他很失望:你不喜欢。

    我连掩饰都不想掩饰:不。

    那么试试这个。

    不要。

    身边的人大多数讨厌和我一起吃饭,我母亲最甚,我猜想她老人家一定有很多次是用尽全力控制自己才没有从餐桌边跳起来抽我耳光的。

    我也知道自己不够地道,好女人即使不爱吃也要吃下去,即使不吃下去也要找个好理由舒舒服服把人家拒绝掉。反正我天生不识抬举,不然也不会有人骂我不知道天高地厚。

    他很泄气:你至少应该试一下。

    不要。好吧,我是故意让晚饭气氛变得恶劣的。

    他默不作声地把盘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吃掉,我突然感觉歉疚,逼不得已讲了一个关于超人和蝙蝠侠的低级恶俗笑话,但是他看起来很开心,终于又活跃起来。我对于找话题这件事情已经厌烦透顶,只好大口喝酒冲走恶心感。

     

     

    他拉我上顶楼打台球喝啤酒时我觉得有些事情必须发生不可,大概因为有太过充足的思想准备,在黑暗安静的角落里他欺身过来的时候我镇静得连自己都觉得有点说不过去。他是个窘迫的好看的年轻男人,有旧绸缎一般颜色的眼眸。我只是没办法说服自己,没办法让自己再高兴一些。真是当了那个什么什么还要立那个什么什么。

     

    终于没有亲吻,他有些尴尬地撤开脸。

     

     

    道别的时候他看起来冷淡而难过,碰碰我的指尖说再见。

     

     

    好吧,亲爱的,我很抱歉,你不能让我喜欢你,我他妈真的很抱歉。

     

    ×××××××××××××

     

    Darling

    I will remember, darling

    Ive been

    Mellow and tender

    Ive seen water

    By the cathedral

    Under the maple

    It was in April

    You wore a raincoat

    By the cathedral

    I wasnt able, I was unable

    Someday

    You will forgive me darling

    Someday

    You will believe that Ive seen thunder

    By the cathedral

    Under the maple

    Its was in April

    You wore a raincoat

    By the cathedral

    I wasnt able, I was unable

    Darling

    I will remember, darling

    Ive been

    Mellow and tender

    Ive seen water

    By the cathedral

    But I wasnt able

    Darling

     

    ×××××××××××××××××

     

    仍然无可抑制地怀念某人,即使已经与爱情无关。

    好吧,不说这个了。

     

    ×××××××××××××××××××

     

    随便说些什么,说些什么都好。

     

    ××××××××××××××××

     

    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儿有什么了不起,还是金钱可保大吉大利岁岁平安。以这位年轻而甜蜜的纽约客来说,他若穷酸小气,与我斤斤计较,餐后摊出帐单要我五五分账,喝杯咖啡还要东张西望,我连今日的一半惆怅都不会有。爱情是珍贵的,那不错,可是别忘了罗密欧和朱丽叶这对典范情人也都出身名门。他们要是两个摆摊卖白菜的,我看要千古流芳还真有一定难度。

    (以上算是在称赞他的好处,顺便检讨我自己的不识抬举。)

    女人大多善变贪心,真要是由着性子,恐怕挑到八十岁也未必有满意的。很多女人在三十岁大关之前风光出嫁,不是到了那时才终获真爱,而是年纪到了不得不嫁。其实说起来嫁的这个难道就真比之前那些好到哪里去不成,八成是没有最惨只有更惨。到得这个时候,顾不了那些,顺手抓住一个再也不肯放开,好像快要饿死的人什么都肯往嘴里塞一样。这样想起来,那些穿上洁白婚纱成功地把自己嫁出去的女人们,在美丽的笑容背后,未必不带着强烈的屈辱感。

    (以上……算是在给自己敲警钟么?)

     

    ××××××××××××××××××

     

    好吧,下次我做的地道一些便是。

  • 2007-01-13

    请容我怀念你一下

    亲爱的,我以为在离开之后,我们至少不会互相憎恨,现在我知道我错了。

    好,是我骄傲,是我太自以为是,是我太不知道天高地厚。而你难道自比帝王,难道你觉得你给我那一点感情也是莫大恩赐,我就赶忙要匍匐在地谢主隆恩?

    我不愤怒,亲爱的,我不生你的气。一切都已经结束,我们谁都无法再回头追究。说到底我们不过是没有那么喜欢,所以互甩耳光的时候也那么肆无忌惮。

    我只是难过你连半点好的念想都不肯留给我。

    整件事情并没有开始的必要,好吧,是我有贪念,是我有欲望,是我怕寂寞,是我抵抗不了冬天,是我爱慕虚荣,是我不肯安分守己,是我逞强好胜,是我咎由自取。

    你没有错。

    这样说你是否可以满意?

    我们的分别异常仓促而安静,连一句再见都没有说。

    ×××××××××××××××

    想起来我对你几乎一无所知,反之亦然。

    我们都不够有耐性,不肯给对方多一点时间。

    这样也好,也许了解的越多,憎恶就越严重。

    ××××××××××××

    我怀念你——我怀念你什么呢?

    我最后一次凝视你的时候,突然觉得你真的很好看。你沉睡的侧脸的线条,有一种不耐烦而清秀的美。你的长睫毛在脸上投下轻描淡写的阴影,你的短发凌乱而干净,你修长的手指在阳光中轻轻合拢,安静地放在腿上。

    心里知道你从此与我无关,突然涌上来一点轻微的不舍。

    现在的你不过是假象,醒来后你便不会这么乖巧这么讨人喜欢这么让人心动。你会眯起那双细长的眼睛,带着轻蔑的笑意打量我,你薄薄的嘴唇一旦开启,说出来的言语往往生硬粗暴得令人惊异。你那好看的手,会一把拧住我的手腕——这事儿你干过,你想否认吗?

    你像个被宠坏了的只会整天哭闹捣乱的小孩子一样,只有在睡着的时候,才会让凝视你的人心生爱意。

    我总是怀念初见时你的样子,那时天气正冷,你穿铁灰色衬衫,黑色毛衣,套一件黑色的大衣,随随便便围一条灰白色的围巾,从远处而来。站定了,才居高临下看我。

    亲爱的王子,你大概希望找到一个温顺美丽的灰姑娘,有精致的小脚可以套进你的水晶鞋,还会随时候命和你翩翩起舞。真抱歉你认错了人,啊,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

    那些故事里的女孩子,年少时候无一例外经历一场撕心裂肺的爱情,然后在成熟的时节里找到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又稳重又温柔又多金的男人共度余生。偏生我命运多舛命犯天煞孤星,否极是已经极得很了,却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泰来。

    我本不该在你身上浪费时间,从一开始我便知道你非其人,可是当你第一次对着我歪斜着脸几乎轻佻地一笑,当你对我说你吃的真素净真好养活的时候,我的心里还是一软。

    我对这样直接而肆无忌惮的男人向来缺乏抵抗力。

    忍不住就想,好吧,冬日夜长天寒,有人作伴毕竟是好事。

    说到底,不是你负我,也不是我负你,亲爱的,你大可不必这样愤怒。

    ××××××××××××

    已经很够了,我已经尽了力,请不要再责怪我。

    ×××××××××××××××××××××

    经此一役,我元气大伤,再要出去抛头露面恐怕需要些时间。

    痛定思痛,得出一个结论:完全是自讨苦吃,实在怪不得别人。

    我还是太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力,我忘了自己是任性的混蛋,对缺乏感情投入的事物或者人向来缺乏容忍力。

    如果我足够爱你,可是如果我不爱你呢?

    好吧,不管怎样,对不起。

    让我们重新开始。

    各自开始。

    ×××××××××××××××

    昨天夜里突兀地梦到他,醒来后很是怔了一会儿。

    觉得还是没那么喜欢他,他还是不知不觉入梦来。

    梦的是什么已经忘了,只记得一点,他坐在靠窗的地方,双手交叉,怨愤地看着我说:“你不听话,以后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回想起来觉得又是伤感又是好笑。

    ×××××××××××

    好的回忆也是有的。

    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家,外面的城市一片灯火流动,映得他的脸也阴晴不定。我望着他,心里在想,他的鼻子长得真俊秀。他身上有一种好闻的味道,我不确定是哪种香水。很安静,这种安静让我心慌,连他的呼吸声都清晰可闻。我用指甲去叩车窗,发出很讨厌的声音,缓解我心里一波一波的不安定。他说:“别闹。”

    他望我一眼,眼睛里有暧昧的笑意。伸手打开音乐,陈奕迅在唱:

    “你的背包,陪我走的好缓慢,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

    分开后的没几天,我和妈妈出去买东西。在车上,我百无聊赖地把几个电台换来换去,突然听到这首歌。

    同样还是那把慵懒伤感偏执的声线,还是那个欲言又止的唱腔。

    我把头在车窗上靠了一靠,那天阳光非常好,眼泪是突然一下掉下来的,把我自己也吓了一跳。

  • 2007-01-05

    冬日再度被传染问卷

    1.最近在看的電視?
    话说,这个问题我喜欢~~《Criminal Minds》,《Dr.House》,《Justice》,《NCIS》,《CSI:LV》……嗯,还有时间允许的时候会看足球和篮球比赛,不过很少就是了。

    2.最近在聽的音樂?
    呃,几乎不听了。偶尔听的也都是老歌,还都是老的已经让我完全想不起名字的那种……

    3.最近在吃的東西?
    乱七八糟什么都吃。

    4.最近在看的報刊?
    报刊?《南方周末》吧,不过也不是定期购买。一直在买的杂志倒有:《看电影》和《科幻世界》。本质上实际是非常恋旧的人,一旦形成购买的习惯就会持续下去,就好像追《CSI》一样,明明已经烂的让我咬牙切齿,但还是一集一集追下去……

    5.最近關心的話題?
    钱。

    6.最近的身體狀況?
    还好吧,比前阵子好些,胃病也有缓解的迹象。

    7.最近常去的地方?
    公司,谢谢。

    8.最近在做的事?
    上班,谢谢。

    9.最想做的事?
    废话,去伦敦。

    10.最近財務狀況?
    请不要问一个流浪汉诸如“你今天吃的饱不饱”这样的问题,谢谢。

    11.你最讓自己滿意或驕傲的事情是什麼?
    ……和人吵架的本事……?不过这个算是什么本事吗?

    12.你現在最大的遺憾是什麼? 在该勇敢的时候没有勇敢,在该努力的时候没有努力。只好怨自己,怪不得旁人。

    13.2006年你做過的最重要的事情?
    决定开始自食其力,不过现在我越来越怀疑当初自己是否做了正确的决定。是说,人寡廉鲜耻一些,其实并不是坏事。

    14.如果你中了500萬彩票會做什麼?
    废话,去伦敦,死也不回来了。

    15.不考慮法律因素、生理因素,你希望幾歲結婚?
    其实我是很希望可以在二十岁的时候结婚的,不过很显然这个梦想已经彻底的破灭了。所以,听~~天~~由~~命~~吧~~

    16.對你而言最重要的三樣東西?
    金钱。尊严。朋友。

    17.忽然之間缺胳膊斷腿的,你還能堅強嗎?
    新年伊始我为什么要回答这么丧气的问题……是说,虽然有很多人断手断脚眼瞎耳聋还是坚定快乐地活了下来,我对这样的伟人却只有敬仰的份儿,而自己是万万做不到的。如果真的落到那种境界,多半会头朝下从楼上一跳了之。因为有很多想做的事情,如果缺胳膊断腿的话,是无论如何也做不成或者即使做成了姿态也会非常难看的。我是奉行完美主义的天蝎座小姐,我希望自己是海伦,不是海伦.凯勒。

    18.如果有下輩子,你想做男生還是女生,WHY
    女人,而且当然是美女。有句话说:“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请自己想想哪个比较高竿比较划算。

    19.鬱悶的時候怎麼樣才可以開心點?
    跟朋友聊天,看电影,写东西……方法多的很。

    20.如果知道自己就要離開這個世界,會怎麼安排你的一生?
    都“就要离开”了还哪来的“一生”啊……,嗯,如果知道自己快死了,八成只会坐在屋子里哭了,没办法,年纪越大,就越来越怕死啦。

    21.對自己最想說的話?
    加油。

    22.面對覺得很重要卻不小心錯過的東西,你會堅持挽回還是離開?
    才懒得挽回。错过拉倒。

    23.請用一句話描述你記憶裏、想象中,或是正在經歷的大學生活?
    不要问我这么容易勾起伤感情绪的问题嘛。

    24.請描述下我們這一代人的特點?
    请问“这一代”的划分标准是?

    25.覺得人生快樂和痛苦的比例應該是多少?
    这个我说了也不算,应该不应该的也没什么意义。

    26.如果你遇到車禍。在你還有一口氣的時候你會和誰打電話呢?
    医院,废话。

    27.如果你有了小孩,會給他取什麼名字?
    这个问题真深奥,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孩子的爸爸姓什么吧?如果他姓吴、梅、白、贾之类很不幸的姓氏,那么起名字时就要多多考虑一下。如果他居然姓苟,那我看还是别要孩子为好。

    28.希望在什麼樣的環境下被求婚或者求婚?
    不用太隆重,不要玫瑰,不用戒指,也不用什么夕阳西下或者万人瞩目。(尤其不要搞什么地铁站大告白百货商场大告白之类的把戏,引来无数人围观,那样我会觉得非常难堪,到时如果我掉头就走,不要怪我不给你面子)嗯,最好是某个下着雨的下午,我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收拾东西,他在窗边靠着一天一地的雨看书,满耳都是寂静得令人烦躁的雨声。他突然开口——眼睛并不望着我,声音懒懒的,非常漫不经心——“喂,我说,我们结婚吧。”……诸君,看出我有多恨嫁了吧……

    29. 認為現在的你幸福嗎?為什麼? 
    幸福不幸福的要看怎么说了。

    30.2007年的願望和目標是什麼~?(可以貪心點喲~)
    终老于伦敦。

    31.你認為你活著的意義是什麼?為什麼? 
    活着就是活着,哪来什么意义不意义的。反正活也活了。

    32.有多少朋友最好?為什麼?
    当然越多越好。

    传染给谁?所有路过的人。

  • 2007-01-01

    新年快乐

    每到一年的最后一天时我总会想起那部经典的喜剧电影里最后一句突然可以将人击中的台词,然后我就会习惯性地套用一下,那么,今年也不例外。

    2006年12月31日的晚上,我吸一口冰冷的空气,然后装腔作势地说:“2006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

    ××××××××××

    2006年是怪异的一年。

    ××××××××××××××××××

    在2006年最后的几天,想到杨提督的名言:“有做得到的事情,也有做不到的。”

    无法假装喜欢那些不喜欢的人。

    无法说服自己对别人妥协。

    无法放弃梦想。

    ×××××××××

    亲爱的——我就这么称呼你吧,既然我一时想不到更好的叫法,也请你暂且忍耐一下,我只好不管你的抗议了——请你放心,我们之所以无法彼此忍耐彼此宽容,我们之所以不肯后退哪怕最微小一步,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你不够喜欢我,我也不够喜欢你。

    我们都不是可以让对方喜欢的那种人。假装深情或者欺骗自己并没有益处,在你眼中我也许不过是细小尘埃一粒,我却不肯让自己低到你脚下之后还要满心欢喜地开出花来。

    我只不过贪你在天冷的时候拉一把我的手然后生硬地说:“去多穿些衣服”,我只不过贪你一点眉眼间的笑意,我只不过贪这一点粗暴的怜悯。然而就连这一点似乎也不是我应得的。

    好吧,不是我的,我还给你。

    冬天还没有过去,我们却已经没有办法彼此挽留了。

    你甚至想不出可以向我索取些什么,你是个骄傲的白痴,你大概觉得你已经富足到不需要别人向你奉献任何东西,你唯一要求我的是可以随时匍匐在你脚下,好让你可以随时用傲慢的目光把我钉死在地上。

    亲爱的,我只能说,你未够资格这样要求我。不不,不是你不够英俊,不是你不够大方,也不是我故意对你撒娇赌气,你未够资格,是因为我根本没那么喜欢你。

    当然,你对我这样要求,也不过是因为你没那么喜欢我。

    一直以来自欺欺人,试图将你的冷淡和尖刻解释成性格所致,现在我不得不把头从沙子里抽出来,悻悻吐一口唾沫,说一声好合好散。

    你不喜欢我,你甚至不正眼望我。

    行了吧,低三下四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想让我这样卑躬屈膝,你道行尚浅。

    喂,我说,新的一年已经开始,让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让我们重新回到原来的道路上,让我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让我们当作一切未曾发生,让我们再见亦是朋友或者也可以让我们永远不见。

    让我们把一切都结束在,2006年。

    ××××××××××××××××××××

    2006年冬季的雪来得稍晚,但终于是在年尾悄悄降临。

    这样的天气,我的店里一定要放《Love Actually》做背景电影,我一定要把整间店都煮满咖啡的香气,我要换上猩红色的桌布,另外,所有的甜点一律五折。

    下雪天人的心情会变得安静而难过,甜点会使你愉快。

    ×××××××××××

    我要把戒烟失败、失恋、不切实际的妄想、软弱、气馁和冲动留在2006,我要带着梦想和自恋的情绪,带着朋友的鼓励和好听的音乐,带着花痴的兴致和学习所有新鲜事物的热情,带几本好书,顺便再带上长睫毛、酒窝和我的红大衣,神清气爽地飞向2007。

    是的,我要飞得更高。

  • 2006-12-17

    睡眠问卷

    01.都在几点睡?
    A:可以的话是在凌晨十二点到一点,但最近因为加班已经有很多天在两点之后入睡……是说,我虽然还没有出国,但已经和广大中国人民有时差了……
    02.
    睡觉都穿什么?
    A
    :我温柔的蓝格棉布睡衣
    03.
    睡前会做什么?
    A
    :看书
    04.
    床是什么颜色?
    A
    :浅色床单上带着碎碎的黄色小花……我母亲的恶趣味啊,撞墙ing
    05.
    床上摆些什么?
    A
    :最新一期《看电影》,手机,充电器,电池……最近因为经常在深夜回家所以有好多对耳环也随手摘下来就扔在床上了……想戴的时候找不到只好满床乱摸……
    06.
    习惯侧睡还是正睡?

    A
    :侧睡,膝盖能碰到胸口才好
    07.有听音乐睡觉的习惯吗?
    A
    :嗯,相声才是正选……笑着笑着就睡着了
    08.
    都听些什么类型的?
    A
    :类型?是指相声的类型吗……?是那样的话,呃,马三爷的段子当然不错,刘宝瑞的单口也是正选。抱歉我一直不喜欢郭德纲,总觉此人心术不正。
    09.
    睡前会不会想些事情?

    A
    :会
    10.
    都在想什么?
    A
    :大多数是工作相关
    11.
    睡不着你会?
    A
    :开灯,看书。曾经长期的失眠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失眠时一定不可急躁动怒,越急越睡不着,不如顺其自然,看书看困了自然会睡。
    12.
    睡到一半突然醒来,之后就睡不着,你会?
    A
    :同上,看书。
    13.
    午夜12点整,手机突然响了,你觉得是谁打来?

    A
    :我承认我有职业病,我第一反应会觉得是客户……我果然是已经疯了
    14.
    会开灯睡觉吗?

    A
    :绝不,灯光会让我一夜无眠。
    15.
    正当你快要睡着时,突然地震,你会?

    A
    :废话,当然是跑。
    16.
    睡到一半被床底下的声音吵醒,你觉得是什么?
    A
    :嗯,我家的狗……
    17.
    ﹝承上题﹞知道是什么后,你会怎么做?

    A
    :接着睡
    18.
    睡觉时最讨厌听到什么声音?
    A
    :所有声音
    19.
    你睡的正香时,突然被人叫起来,你觉得是什么事?

    A
    :多半不是好事
    20.
    ﹝承上题﹞知道什么事后,你会?

    A
    :不睡了呗
    21.
    有做梦的习惯吗?
    A:经常

    22.
    你最有印象的是什么梦?

    A
    :太多了
    23.
    恶梦、春梦,你会选择做哪个梦?

    A
    :我很想知道有人会选择恶梦吗?
    24.
    能跟一个人睡觉,你会跟谁睡?

    A
    :如果任我随意花痴的话,那么,当然,James Wilby。先生,虽然在您之后,又有那么多或优雅或俊秀或尖刻智慧的男性涌现,但我还是条件反射般地怀念您。怀念您天蓝色的厚棉布衬衫,短短的金发,说话时微微挥舞的修长的双手,苍白的脸色,薄薄的嘴唇,还有若隐若现的笑容。如果有您在身边的话,那么那个夜晚一定非常令人安心,当然您也可以顺便给我讲讲哲学神学什么的……
    25.
    想看谁睡觉的模样?

    A
    :…………想不出来,貌似我没有这种恶趣味
    26.会抱着东西睡觉吗?
    A
    :如果身边有人的话,那么,此人的胳臂
    27.
    喜欢睡在什么床上?
    A
    :大床,能随意乱滚的最好
    28.
    睡到一半突然肚子饿,你会?

    A
    :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29.
    梦到有人说你活不过18岁,你会?
    A
    :我已经双十年华还过了好几年了,谢谢,不要拿这种鬼话唬我们这些老女人
    30.
    最想去哪睡觉?

    A
    :好诡异的问题……如果我说是Brad Pitt的床上呢……
    31.
    睡像好看吗?
    A
    :完全不,这也是令我非常气恼的事情,因为自己完全无法控制或者改善。
    32.
    有说过梦话吗?

    A
    :我自己怎么会知道……据别人反映是没有,但也许我说了什么但人家没告诉我呢……
    33.
    ﹝承上题﹞说些什么?
    A:没什么。不过我上大学时,宿舍中一女生曾经在睡梦中突然坐起来狂叫道:“摊两套摊两套!”(北方地区的朋友一定知道我在说什么……)
    34.
    睡醒来发现自己不在床上,你觉得你在哪里?

    A
    :呃……在卡车里?不过说实在的,偷我干什么?即使偷走去卖也一定会被退货的……
    35.
    给你安排一个梦,你会如何安排?
    A
    :让我永远地属于伦敦吧,拜托
    36.
    睡到一半突然肚子痛,你会觉得如何?

    A
    :接着睡
    37.
    什么时候你才会想睡觉?
    A
    :废话,困了的时候……
    38.
    有在家里以外的地方睡过觉吗?

    A
    :当然
    39.
    什么原因让你在外睡觉?
    A
    :各种原因
    40.
    跟谁一起睡咧?
    A
    :各色人等
    41.
    能自己爬起床吗?

    A
    :能。仿佛已经形成生物钟般,曾经有过因为加班三点才到家睡觉但是四个小时之后就自然醒来的悲惨经历,话说我是受了什么诅咒了么……
    42.
    睡醒后第一件事情做什么?

    A
    :睁眼……
    43.
    醒来后,你觉得昨天睡的好不好?
    A
    :一般都不好
    44.
    早睡早起、晚睡早起、早睡晚起,你是哪个?
    A
    :晚睡早起……都说了我受了诅咒了
    45.
    醒来后,发现头发乱的跟鸟巢一样,你会如何处理?
    A
    :废话,梳好了呗,难道就顶着个鸟窝出去(这弱智题是谁出的?)
    46.
    大概都几点起床?
    A
    :七点左右,我是习惯留出足够宽裕的时间做事的人,时间紧张会让我忘东忘西
    47.
    有赖床的习惯吗?
    A
    :没有
    48.
    会起床气吗?

    A
    :绝对会
    49.
    填完这份问卷后,你觉得『睡觉』对你来说是什么?

    A
    :还是睡觉
    50.
    请点5位需接受睡觉辅导的小鬼吧

    A
    :走过路过的小鬼请拿走玩吧
  • 2006-11-22

    公车奇遇记

    话说,坐公车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因为可以遇到很多莫名其妙的人,还可以观赏窗外的风景,这后一条,地铁无论如何也媲美不了。乘坐地铁往往使人心情抑郁,黑漆漆闷不吭声哐当哐当,所有人面色青白状若厉鬼。

    公车便不同,赶个风和日丽的日子,终点站上车,慢悠悠晃到想去的地方,路上偶尔会看到眉目如画的女孩子和挺拔俊朗男人,非常养眼。有一次很晚的时候坐末班车回家,到的最后,车上只剩下我和一个穿深绿上衣的清秀男孩。两人在同一站下车,分开的时候不忘对视一眼然后微笑一下,非常愉悦。仅仅是这微小的一瞬,但是现在回想起来仍然觉得美好。

    Crash》里的情节:一个黑人指着公车对他的兄弟说,你知道为什么公车的窗子都要做的这么大吗?就是为了让外面的人看到里面的这些穷鬼。电影的最后,他的兄弟死了,他自己坐在公车上,摇晃过那个繁华而庞大的城市,那时候是夜晚。

     

    最怕的是坐公车时碰到不识趣的人,心情会变得极其糟糕。即使在心里努力劝说自己要学会享受别人的愚蠢也没有用,最后情绪还是会变得乱七八糟。

    公车上旁若无人大声打电话而且一打就没完没了,是为不识趣。公车上吃东西,是为不识趣。公车上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是为大大的不识趣。公车上卿卿我我,是为不识趣——家里的床难道不是舒服的多,我倒不相信你们的爱情会到这般如火如荼急不可耐的境界。公车上抖脚剪指甲挖鼻孔,是为不识趣。这样挑剔别人看来我也很是不识趣,难道全天下的人都不懂得看个眉眼高低。

     

    昨天晚上坐车回家时经历了非常惨痛的事件,对本来已经连续几天睡眠严重不足而且肝火相当旺盛的我而言,简直要使出全身的意志力才能克制自己不跳起来怒吼。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我上车之后,找到一个位置坐下来。下一站,两个女孩子上来了,没找到地方坐,站在我旁边,开始聊天。

    大部分是一个女孩子在说,另外一个只是不断发出:“真的啊?”“真的是这样的啊?”“啊好厉害啊”这样的感慨。好像说相声的,一个逗哏一个捧哏。

    开始只听得几句,逗哏的那位声音尖细语调轻柔,“……她们说我是狐狸精,我说我才不是呢,她们说你就是,又机灵又聪敏还总是骗那帮臭男人一骗一个准……”

    我赶紧抬头瞻仰狐狸精宝相,看到一个圆脸小眼睛肉呼呼穿紧身毛衣和超级无敌紧身牛仔裤的斗鸡眼女孩。

    蒲老先生若知道现代狐狸精原来就是这个样子,泉下也当长叹。

    说的高兴了,声音越来越大:“……我那条蟒蛇,养了好几年了,跟我感情特别好。他们都说,你能不能养点女性化的东西。我说,就不!我就要养蛇,养蟒蛇!”

    X了,家里养蟒蛇。我开始剧烈头痛。

    还没完哪,“……我过两天还想再养一个东西,你猜我要养什么?养鸟!你以为是那种普通的鸟?才不是哪,告诉你,我要养鹰!”

    这治安还有没有人管了,神经病满大街跑,给人民群众心理造成什么影响啊?

    一会儿自己又开始忧愁:“你说要是养只鹰,把我那蟒蛇啄死了怎么办呢?”

    好热闹啊,打起来啦,动物世界也看不着这景象啊!

    我几乎崩溃,反复对自己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以和为贵以德服人,怎奈那狐狸精的声音一直往我耳朵里钻。我把脸埋进手里努力翻白眼,旁边的男人对着我特别心有灵犀而痛苦地笑。

    捧哏的说啦:“要不你还是养只狗吧。”

    狐狸精高兴了:“狗?我跟你说,要是养的话,我就养只獒!我这么有品味的人,养就养跟别人不一样的!”

    你说还有自己夸自己有品味的,什么人啊这都是。

    更要命的来了:“其实我跟你说,我现在想养只獒特别容易。只要我一张嘴,马上就有人给我送一只来。顶级的,没问题,五六千一只哪!”

    麻烦您打听打听去顶级的獒现在要多少钱一只再来吹牛,五六千一只,那八成是残疾的吧。

    另外一个女孩子大概对这个话题失去了兴趣或者是信心,总之,不说话了。

    这一位沉默了一会儿,又找到一个话题:“我妈让我去学开车,我都不去!我说了,要是学会了开车,我就要开跑车!您要是不给我买辆好跑车,我就不学!至少也要是辆莲花!”

    真难为您,还从哪儿听来“莲花”这么个名字,还“至少”是辆莲花。不不,您这么有谱有型的人,您应该开直升飞机。

    人家还接着说呢:“我说了,您要不给我买,我自己买!”

    我一惊 ,心想厉害啊,年纪轻轻的,自己就买的起莲花了。

    姑娘接着说:“我的钱都够买一辆二手夏利了,买回来自己改装,改成性能巨好的跑车!”

    我一头就撞在前面那座位的椅子背上了,旁边那个一直跟我同病相怜的大哥看着我,忍笑忍的要死过去了。

    实在快受不了了,拼命深呼吸,告诉自己坚持再坚持。

    终于听见其中一个女孩子说:“咱们这站该下车了。”

    狐狸精说:“是啊是啊……”向外面张望了半天,“哎呀那不是那个谁谁谁吗?真讨厌,又穿的跟我们家保姆似的就出来了。赶明得好好教育教育他/她,跟我在一起这么久了,怎么还是这么没品味呢……?”絮絮叨叨地,拿着一大堆东西,挤下了车。

    整个世界清净了。

     

    没有理由嘲笑虚荣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虚荣的,我清晰知道自己有强烈的虚荣心。我是那种,如果发现自己在集体照中不好看,就希望把所有人手里的这张照片都拿回来的人。前几天整理旧东西,意外发现初中时照过的一张照片,上面大概十来个人,数我笑得最傻,穿个紫毛衣,头型活象刘青云。

    当时第一个反应是抓起电话打给照片上所有的人,恳求他们把这张照片还给我顺便当这个东西从来没有存在过。后来再一想,算了,看进眼里又拔不出来,只好自己在家里郁闷地撞墙。

    嗯,回题,我是想说,我不嘲笑虚荣。

    我嘲笑的是——

    弱,智,的,低,等,生,物。

  • 2006-11-06

    夸父追美剧

    昨天风大,没出屋,生生看了一天的美剧,差点把自己看疯了。

     

    Dr.House》是一直在苦追的,感觉到了现在已经有渐入佳境之感。虽然病例还是那么老套,处理的方法也千篇一律,可是人与人之间的戏份更充实更圆滑,倒让人看的妙趣横生。抛开了之前互相陷害诋毁的套路之后(看来编剧们也意识到这事儿不太合适),现在大家的关系更趋向于一边势均力敌着一边彼此容忍和……调戏着,咳咳,虽然我很不想用这个字眼儿,但是……编剧大人您真的不是同道中人么?

    Chase同学明显要比之前两季会演得多了,也慢慢有了一个男人应该有的样子,好,可喜可贺。303中决定要与House并肩战斗到底(其实就是要给一个病人执行安乐死)的时候真是让我小惊艳了一把,小子,不错嘛,你下定决定要跟你老大混了是不是?

    Foreman没有那么招人讨厌了,看来编剧也正在扭转他在之前两季的形象。本来么,黑口黑面的设定搞好了那叫个性,搞不好就是千夫所指,有一个House就够了,再来一个比他更毒——而且最关键的是,还不美形的,叫人怎么都忍受不了。还好自从Foreman感染了阿米巴原虫(容我汗一个,这病得的)又被从生死线上拉回来之后,好像性情也开始慢慢变化了。就是,这才叫识相。

    Camerao还是一贯的圣女形象,对所有有违道德的事情坚决抵制,不过我对这位姐姐怎么都讨厌不起来,大概因为她实在很漂亮吧。再说,如果这一群目无法纪的人中间,没有这么一个道德感强烈又意志力坚定的角色支撑着,只怕医院都让他们炸了。

    至于Cuddy院长和Wilson先生,唉……你们总是这么宠着某人,早晚会出事故的啊……

     

    CSI:LV》,据说这是最后一季了,真教我松一口气。说实在的,这剧看到现在,完全是感情的力量支持我继续追下去。故事上已经毫无新意,血腥的场面观众也早就熟视无睹,Grissom老大的感情去向似乎已经尘埃落定,其他几个人也是该虐的虐了,该结婚了结婚了,该丧父的也丧父了……还能怎么样嘛……不过706结尾时Grissom老大的头痛和幻听幻视似乎给了我们一种暗示:怎么?老大的耳病治好了,更致命的又来了?好,编剧们,算你们狠,有本事你们把他编死!(话说回来,CSI毕竟有三家店,要是最早出道的LV把当家人编死了,那后面两家可就真是没活路了。不仅死,而且要死的比LV更惨!更耸动!更骇人听闻!更招人热泪!……)

    其实当时动过三家店齐追的念头,但后来意识到我终究是普通人类一天也没有四十八个小时何况还有其他那么多东西要追……所以最后还是放弃了。何况何况,NY那家店实在也是太难看,永远青灰的色调,永远稀里糊涂的案情,永远有两个噘着嘴唇扭着腰肢装性感装酷的女人,而且那老大永远跟死人似的一张铁板脸,我实在是受不了了……追了三集之后,毅然放弃。后来听说十几集的时候出了一个小哥叫Danny,色相那是相当的好……看了照片,不过如此,再说不能为了这一个人再一头栽进那无聊到爆的剧集中去。放弃!放弃!至于MIAMI,故事和画面的整体水准其实和LV应该不相上下,而且这家的老大也相当有性格,属于有款有型的那种,戴墨镜手持枪械的造型更是英姿凛冽。不过他手底下的人……有两个男的实在长得太像了,可能跟我看的集数不多也有关系,我到现在都没分出他们两个谁是谁……案子看多了,哪家的都一样,我对MIAMI并无热情,冲着这位当家的,目前看到第五集……

     

    以下是新近看的。

    NCIS》。我实在是太惭愧了,这么个金牌剧集,我现在才开始追。而且一看之下才发现,NND,已经出到第四季了,这是要累死我么?我跑没了命也追不上啊……此家老大相当与众不同,最讨人喜欢的地方在于不像其他当家人一样总是一脸苦大仇深,眉目间那是相当的轻佻风流啊……哦不是错了,眉眼含春啊……呃,总之这种设定算得上让人舒心,那些每天都貌似背负血海深仇的大叔我实在是看的太多了!捏拳。他手下的人也是各具特色,英俊而嬉皮笑脸的小帅哥一枚,一张开嘴就说个没完的大叔一枚,天天搞个朋克头化个朋克妆其实也确实就是个朋克的怪妹妹一枚,还有,呃,又正经又严肃又美艳妹妹一枚。(其实我最讨厌的就是最后这一种设定,偏偏各式美剧中这种人层出不穷……)此剧编剧水平上乘,而且角色本身也有魅力,所以应该算得上好看。只不过第一集就给我来了一个空军一号救险,把我腻歪得不行不行的。最烦美国人这种没完没了的YY,行了行了,知道你是世界第一了,我们都服你了行吗?萨达姆都判了死刑了,本拉登都躲洞里好几年了,全地球都领教您的厉害了,哦不对,要是按照《独立日》来说,那是全宇宙都领教您的厉害了,别YY了。

    Criminal minds,这个好看,爆好看。每一集都像是在看《沉默的羔羊》剧集版。幸好它不太长,我还可以追的上。Reid同学剧中一副小ET的天才模样,现实中却是华丽丽的摇滚青年造型,这个这个,果然是生活永远在我们的想象之外啊。至于此店的当家人,叹气,又是一只拥有惨痛经历但仍然努力生活学识渊博神色严肃的怪大叔……编剧们都给我回家动动脑子去好不好??

    Justice》。这个是我昨天才开始看的,虽然只看了一集,但,真是令人击节啊!节奏快的几乎令人窒息,镜头的剪切也相当的简洁干脆目的明确,手法非常专业啊。很多蒙太奇运用了非常高科技的处理,使整个剧集变得令人眼花缭乱。庭审现场相当刺激,看完一集我心脏病差点没发了,剧情节奏快到,就是,哪怕你稍微松懈一下打个呵欠,就会反应不过来上一分钟演了什么……很赞,推荐和我一样喜欢智力挑战又聪明过人的同学去看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过这个人物设定,汗,又是个四人组。一个牙尖嘴利充满智慧的老大,一个做事严谨认真的黑人男性,一个英俊华丽的白人男性,一个身材火辣漂亮的让人睁不开眼的白人女性……我说你们能不能换个组合啊?我烦了啊,我真的烦了啊!同样也是最近新出的还有一个《Shark》,看介绍也是不错的片子,预备追来看看。总之其实一直很喜欢这种律政题材的作品,之前没追剧集的时候,对这种类型的电影也是萌得不轻。印象中最深刻的还是《一级恐惧》,最主要的原因当然是——Edward Norton,那双无辜而惊恐的眼,时而神经质抽动的手指,轻柔的羚羊般的声音,细长纤弱的四肢——好吧,理查基尔先生,被他骗倒一点也没什么丢人的,这种尤物,我见犹怜啊~~~《===疯话。影片的最后Norton同学终于露出真面目,一脸的狞笑看的所有人都一身冷汗。也许这次的表演太深入人心,之后他的大多数角色总是带着这种两面性和边缘性。最近Norton先生演了一个沉迷幻想之中的脱离现实的牛仔……亲爱的,何必这样不爱惜自己的羽毛,这么一个充满浪漫气息的直冒弱智泡泡的可笑的角色太不适合你了,你为什么不沿着变态的路线坚定地走下去呢?

    Dextor》。看了那么多人猛推于是我就下了一集,看了五分钟之后我就坚定地关闭了。MD,什么东西,最恨这种自以为是正义使者一脸对社会不忿的家伙。关键是,如果你要美形我就忍了,长得三横五斜的模样你好意思给自己设置那么惨烈的身世吗?记住,要想变态的话,美形是第一大资本!第一大!抬头看上面的例子,虽然Norton小朋友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人,但胜在气质慑人。如果他是个猪头,你以为那位大律师会死心塌地帮他?如果杰克船长是一个嘴歪眼斜的傻子,谁愿意看他在银幕上和小铁匠调情——啊不是,冒险?如果汉尼拔博士腰围有四尺八,那位美丽的女探员会对他如此言听计从心心念念?就说最近的,如果House大叔是一个形容猥琐身长三尺的武大郎式人物,他的病人同事朋友上司他的那群小鸭子会对他那么宽容?早就暴打一顿了事。相信我,单凭智慧是永远无法折服人的,要有美貌和气质!诸位好汉看我口型,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一个——美字。像这位《Dextor》的男一号,要什么没什么,趁早别演这种白天法医晚上杀人狂魔的高难度角色,老老实实做你那份卖猪肉的很有前途的职业吧!

  • 2006-10-27

    祝我生日快乐

    话说,昨天是我二十三岁生日,本来写了一大段老么伤感的文字想要发上来,辛辛苦苦打完了,一点发布,出来一个该页面无法显示……我有韧性,再写一遍,结果刚写好最后几个字,电脑死机了……你说我这人品差的,什么事儿啊。

     

    那就算了吧,其实我也没什么好说的。每年都要哀嚎,每年都要感慨时光飞逝,终于我们发现人生其实本来如此而我们也没有任何与众不同,于是最后我们终于在意味深长的沉默之中失声。

    ××××××××××

    Happy birthday.

    Happy birthday.

    Happy birthday to me.

    我想我自己也可以这样轻轻唱着,在清净无人的角落慢慢跳一点舞,只要八音盒的叮咚音乐做轻微的陪衬。

  • 2006-10-19

    玫瑰玫瑰我爱你

    我很想说我喜欢玫瑰真的不是受了亦舒的影响而确实是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喜欢了,不过我想这话说了也没人信,所以就干脆不说了。

    我喜欢玫瑰,玫瑰热烈嚣张,娇艳又阴郁,所有优秀女人的品质在玫瑰上都可以得到体现。大家都爱说女人似猫,似乎猫一样的女子才是雌性极品。我却不太待见这个比喻,猫娇蛮任性,贪恋物质生活,好吃懒做,没什么大本事偏偏脾气还不小,一到春天就无法抑制地两眼放光顺便和养护它的人大发脾气。虽然说这些品质很接近女性是没错,但不意味着这是一种赞誉。

    我曾经和一位好友对话如下:

    她:“据说好女人都是猫一样的。”

    我:“那我呢?我也是猫一样的?”

    她(看我):“你是加菲猫。”

    好吧,我必须承认,我很喜欢这个结论。

    ×××××××××××××

    玫瑰般女子,这个比喻才是好的。

    ×××××××××××

    前两天看电视,无意发现一个节目,嘉宾是鼎鼎大名的章晓蕙小姐。我之前对这位女士的了解仅限于一堆平面照片,看过两眼那个《桃色》,最深刻的印象是她夸张的胸部还有和她的胸部一样夸张的眼珠。我对她并无恶意,但是也绝对喜欢不起来。听闻她种种败家行径,说实话,半点不厌恶,羡慕得很。天下女子可以手贴良心说话,若是你们有万贯家财,你们难道不会希望自己可以每日游走于各大秀场之中或者一口气败下三十双高跟鞋?

    节目中的她穿宽松亚麻上衣和胡乱剪裁的裙子,美得松散而优雅,完全不是电影中那副眼大无神的模样,简直换了一个人。戴大首饰,大卷发,斜倚在沙发里,笑容甜美,眼中有露水一样的光芒,神情是全然的无辜。

    这里不得不套用亦舒一句话,就是“对自己的美完全茫然无知”。

    当然,其实人家是知道的,谁眼睛那么瞎,自己好看不好看都不知道。而且我不信会有女孩子真的非常美但真的完全不觉得自己美。绝,对,不,可,能。但是,聪明女人的本领就在于,一定要做到好像她完全不知道,而且也让别人觉得她是真的不知道。

    遇到有人送礼物,不管那东西多昂贵,一定要装作自己完全没发现这东西的价值,高高兴兴而平静地收下。

    遇到男人以好朋友身份请你吃饭请你喝咖啡请你看电影给你过生日,打扮漂亮,从容赴约。

    有鲁莽的人实在受不了打这种哑谜向你告白时,要神色惊讶同情惋惜内疚,眼神悲悯,声音动听地说,天啊,对不起,可是我一直当你是好朋友。

    见鬼去吧,是不是朋友你自己心里还没数?女人的特长之一就是可以迅速发现喜欢自己的人,当然,某些人将这种特长发挥得过了头,带着满脸自恋的神色草木皆兵,因此误杀了很多确实不喜欢她的人。

    章晓蕙就是那种让男人心甘情愿为她做了一切一切之后睁大眼睛悲伤地说上帝啊Paul/Richard/David/Edward,我真没有想到你为我做了这么多,你真是太nice/kind/sweet了,但是……。但是之后的话男人就不用在意了,总之这一局你又game over。这种女人确实称不上贤良淑德,但绝对不招人讨厌,她又没做错什么,错的是心怀爱情的人罢了。

    在童话故事中,一只夜莺将美丽的玫瑰小姐的刺扎进了自己的心脏,在整夜歌唱中用自己的鲜血浇灌着玫瑰,所以玫瑰变成了永世传颂的红色。这不是玫瑰的责任,一切都是夜莺自己的选择。

    ××××××××××××

    和糖聊天,说到高中时一个可爱的男生,她言之凿凿说我一定认识这个男孩子而且还对人家做了很多调戏性的评价,而我却是半点印象也无。

    糖说:“你不是还说人家……”,我说:“啊……?”

    糖说:“是啊,那时他……,你还说……”,我说:“啊……?”

    完全没有印象,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而我在转世投胎的时候老老实实喝了孟婆汤来着。

    所以,不记得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上辈子有很多恶梦,都不记得了。

    ×××××××××

    前两天我加班到深夜,精疲力尽地回家,在熟悉的路上却发现一家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的店——也许它之前并不在那里的吧。已经很晚很晚了,可是店里的灯光还是亮着。好奇心促使我进去一看,店里的装潢简洁而诡异,有隐隐约约的香气缭绕。这香气让我头疼,让我想流泪,又让我有莫名的恍然大悟之感。店主从后面绕出来微笑着招呼我,并为我沏上酽酽香茶。他是眼睛细长瞳孔中似有光芒流动瘦削温和优雅清俊的年轻男子,他说既然我到得此处便是有缘人,可以帮我一探我的前世。茶香薰香和他的微笑眼光使我心神迷乱,于是向他伸出手掌。他的手指冰凉,声音平静缓慢。

    他说我前世是个牧鹅姑娘,却不像那些童话女主角一样原本是个落难公主。我贫穷粗俗,肥胖丑陋,头巾里的头发乱七八糟毫无光泽。我的手指像胡萝卜牙齿发黄,但是我却爱上了某天骑着高头大马从我的鹅群边经过的王子。他英俊无双神情冷漠高贵,他即将继承整个王国的财富,他下个月就要迎娶邻国的公主。他是所有女人的梦想,我也不例外。第一眼看到他我就陷入了无望的爱恋之中,而我的王子却全然不知情。我心烦意乱,成天弄丢我的鹅,我和父母吵架,招来醉酒的父亲的殴打。我整日整日游荡在路边,只为了能再见他一面。有一天他终于又在我面前经过,我抑制不住的奔上去拉住他的马说求你和我说句话,哪怕说句话也好。他的随从举起鞭子将我赶开,我的王子啊,你的眼光冰冷不屑,将我彻底杀死了。

    王子大婚之日整个王国都在欢腾,而我从悬崖上投身大海。我的鹅群在山上乱叫着转圈,等待我悲伤的父母将它们带回。其他人提起我来不会有半分悲伤,他们只会说,哦,那个可怜的,痴心妄想的姑娘。

    那男人说完之后放开我的手,我起身,微笑,对他说,谢谢。这个悲惨的故事并未影响我的心情和食欲,已经凌晨三点,我非常困,非常饿,但是,为了女孩子们都在担心的那个问题,我决定回家后在饥饿中愉快的入睡。明天也许这家店已经消失,也许它还在这里,谁知道呢?谁在乎呢?前世那个牧鹅姑娘,已经永远的死掉了。而我忘了,忘了,什么都忘了。

  • 2006-10-10

    闻香识女人

    香水当然是女人的专用品,至少我接受不了喷香水的男人。男性嘛,薄荷味的洗发水,洗的干干净净的衣服,阳光晒过的棉布,甚至烟草,这些东西的气味都可以给他们加分,香水就大可不必了。

    声明:我绝对不是专业人士,别跟我计较什么前调中调后调,那些玩意儿好几十种配料,谁闻得出来怎么回事,我又不是《香水》里面那变态男主角。

    ×××××××××

    目前在用的是Gucci的粉红香槟,这款香会使我莫名的心情愉快。每次闻到的时候都忍不住跳一跳,整个人抖擞起来。它闻起来是脆生生的冰凉和甜,总让人想到夜会时,站在喷泉旁边,穿闪亮小礼裙,手拿高脚酒杯的俏丽女郎。爱也是心存愉悦的,分手也是干脆利落的,多好。

    KENZO的风之恋,男用香水,我抢了一瓶。开始的味道非常好闻,泉水一样。停留在身上久了之后,那个气味就变得越来越男人……会让人想起穿白衬衣外罩蓝色毛衣的温和男人,形象不错,但不适合我……我可不想把自己塑造成那个样子,所以现在用得少了。不过话说回来反正今冬的风尚不就是中性吗?所以天再冷些的时候我可以搞身深蓝大衣白毛衣黑裤子来配这款香水兴许也不错……对了,当然,格子围巾。

    DIOR的J'adore,味道极其甜蜜,极其lady,极其……普通,让我简直想不出什么话可以形容了。我华丽的想象力和形容能力在面对这款香水的时候理屈词穷。就像一个面容端庄笑容甜美大方衣着优雅语气徐缓的女人,对了,就像Grace Kelly,非常美,但我就是喜欢不起来。

    Burberry的for women,看在它是我喜欢的牌子分上,提这款香一句。实际上这香味很是乏善可陈,中规中矩,清淡可人,完全没有它的trench coat那股趾高气昂的劲头,冷感和侵略感,没有这个,burberry就不是burberry了。新出的那款burberry London还没有见识过,瓶子的样子倒是可以让我瞬间呼吸停止。不过,总拿英伦格子说事儿,终究不是长久之策啊。

    Dior的addict,还好吧,很撩人的一种香,但是没有危险性。拳脚相向也是撒娇式的,生气也是眉眼带着笑。很适合野蛮女友使用,但是请注意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野蛮的资本。

    David Duff的echo,这个是很赞的,样子和味道都好。感觉是一个红衣黑发的女子在森林里赤脚跳舞,脸上有笑嘻嘻的表情。会有这样的想法,也可能真的是受了希腊神话的影响。香气闻久了有点腻人,但还是有一股欢欢喜喜的劲头,又有点鬼魅。说不上来,真是香如其名,复杂的很。细眉细眼的女孩建议就离这款香远一点吧,那种香味需要很强悍的气质才扛的起来。

    Clinique的simply,大家都会说这款香如何的单纯甜美,清新可人,事实基本如此。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鼻子有问题,我总觉得此香水的前调里有非常明显的苦味,一下就抓住我了。喷长了之后那股味道便消失不见,变成甜甜的水果味,就毫无特别之处了。

    Dior的Dune。好大脂粉气。相当不喜欢的一款香水,只用过几次,扔在那里让它自生自灭。一闻到这个我就想到Hollywood早年那些女影星的烈焰红唇,香水最大的特点就是香,这个没错,但香水不能只是香。

    Stella McCartney,很赞,湿漉漉的玫瑰味道,让我想到《蝴蝶梦》里那大一片玫瑰园。美丽,嚣张,鬼气森森,娇艳迷人,无数秘密掩盖其中。不过对于东方女性而言,这款香的味道还是太重了。应该是那些穿大裙子,戴大帽子和长手套,眉眼又禁欲又华丽的英伦淑女来用更合适吧。不过现在哪还有这样的女人呢,玫瑰的味道也流于尘土了。好吧,这年头,each girl is a rose.(别误会,玫瑰是好话,不是骂人的)

    Estee Lauder的欢沁,是挺欢沁的,甜的不行的女人味道。推荐给小loli们使用,或者明明不是loli却还要扮loli的女人们。我那瓶?我送给我表妹了,我对扮loli没兴趣。

    Elizabeth Arden的绿茶。简直不用说了,入门香水,在哪里都撞香撞的一塌糊涂。绿茶这味道么,总是用不错的,又不挑人,对香水感兴趣又怕挑错的姑娘们可以从这款入手。

    Lancome的Miracle。天哪,大恶,同样是撞的快散了的一款香。这东西居然还是某人送来的礼物,被我转手就送了人。这种礼物简直是对我的……不好意思说侮辱,怕伤了人家的心,总之是让我极其不爽。我看起来像是那种眼睛晶莹闪亮腮红粉红色嘴唇嘟嘟头发卷曲笑容甜蜜一脸随时心怀梦想表情的人吗?不是?不是送我Miracle干什么?

    Gucci的Rush。我没用过,从母亲那里蹭闻过。天啊,不仅rush,而且还很rubbish。同样的还有envy me,算了吧,这种香味不会引起任何人envy的情绪的。

    Chanel的5号。那位性感女神如果真的如她所说是每晚只穿这玩意儿睡觉,那就难怪她会神经衰弱了。19号,同样不怎么样,香精味儿的。

    同样是Chanel的,allure。推荐粉红色小女生使用,会让你看起来更像一只无脑又乖巧的火烈鸟。什么?你不想当火烈鸟?那你每天穿的叮叮当当浑身挂的像棵圣诞树摆模式化甜蜜笑容眼睛扑闪地满大街乱走干什么?

    5th street。如果您在四十岁之下但是居然买了这款香,您真是抽风。

    YSL的opium。我的妈,噎死我拉倒。敢情东方女性在大设计师眼里就是这形象的?拜托,这是印度那些穿红穿绿满身大环高鼻大眼浑身浓郁香气外带咖喱味的女性,千万别扯到我们冰肌雪肤眉眼婉约傲有傲骨柔有柔香的中国古代女性。为什么要强调是古代呢?因为现代的连我自己都不好意思说……

    Guerlain的午夜飞行,经典吧?最经典了吧?我对这款香水唯一想说的是,幸好这是我蹭的,不是我买的。可见经典之说实不可信。一帮女人唧唧歪歪推荐此香还不是因为安妮宝贝同志一说就说午夜飞行,可是安妮宝贝为什么说呢?啊,要追溯到师太那里了吧。安妮自己用没用过绝对未知。至于师太为什么喜欢,得了,师太那个年代了,喜欢什么怪东西都有可能。

    ×××××××

    暂时想到这些。目前想买的是bvlgari的绿茶,大萌。虽然太贵了,而且太难买了……MD,有钱真好。

    不胡扯了,挣钱去!超人态飞走!

  • 2006-10-03

    继续萌

    首先,我要向Hugh Laurie先生致歉。原谅我吧,大人,我是个无知的人!我居然不知道您是个英国人,是个之前参演过不少好片子虽然演的人物以弱智居多的英国人,是个毕业于伊顿公学和剑桥的英国人,是个跟演王尔德那哥们儿感情巨好的英国人。大人,小女子臣服了,彻底臣服了。

    之前看到某集就有一个情节是Dr.House模仿英国口音说话,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句,还是非常有神采。当时还惊叹一下来着,觉得大叔的模仿能力真强。现在才知道,那个不是模仿,不是啊,那个口音才是人家的正根啊!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我对大叔的敬仰之情又增加了几分——要知道,在这个剧集中,他通篇都是以正宗的美国口音在讲话的,正宗得要多正宗有多正宗。

    又是伊顿公学,又是剑桥!啊啊啊啊啊啊抓头发,上帝啊,你要打击我到什么时候去?你一定要用这种方式提醒我吗?你一定要让我时时刻刻生活在对自己的无能的厌恶中吗?你要让我怀着对剑桥的梦想心力交瘁的死去就像那个倒霉的无名的裘德一样吗?

    气若游丝贴图ing

    http://rphoenixe.blogbus.com/files/1159840814.widec

    这个呢,就是Dr.House的经典扮相。大人,您的蓝眼睛,您的薄嘴唇,您大不列颠民族特有的似笑非笑,我居然把这些特征全部忽略了。我居然被您的口音蒙蔽以为您是个美国人,我简直是瞎了!

    顺便说一句,为什么在网上寻找Hugh Laurie的照片时,出来了很多Hugh Grant呢?虽然他们两位都是英国人,都叫Hugh,都是名校毕业之后出来演戏的……啊啊,如果以后我有孩子,我也要给他起名叫Hugh,这是个很有前途的名字嘛。

     

    千辛万苦地看,第一季快追完了。不过比较起来,我还是觉得开始几集比较出彩,后来的就有那种看得出编剧很用力但是剧情就是托不起来的感觉。本来像这种题材的局限性就比较强,很难花样翻新。就连CSI那些千奇百怪的案件,看多了都觉得麻木了。而那些病人,不管得了多奇怪的病,症状无非那几种:翻白眼,抽搐,吐血,便血,浑身起无名东西,然后就是那几个哥们儿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妙手回春。就像我以前说过的,这部电视剧,更多的是在靠演员的个人魅力吸引观众,而并非剧情本身。至于那些尖酸刻薄妙趣横生的台词,嗯,这个确实是编剧的大功劳。

    编剧大概感觉到情节的苍白,于是在第一季后半段,简直波澜重生。某位黑人董事长进驻医院,House的好日子也到了头。手下人分崩离析,内奸事件层出不穷。我理解编剧想凸现人性自私一面的想法,我也知道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的,但这种东西仍然看得我不爽。我不介意你让他们几个人有些小摩擦,但是没有必要勾心斗角互相拆台。我是在看电视剧,又不是什么TV版我不是教你诈。如果是白色巨塔那样的东西,也就罢了。美国人最讲membership,这故事的主题也本来就是一个医生带领手下破解疑难病例,何必要搞这么多争风吃醋鬼鬼祟祟的东西出来,反倒让看的人纳闷。好像本来是个爱情喜剧,最后一个镜头却是一只血手从坟墓里伸出来,你说这是什么感觉。看的人当然会觉得之前简直受了欺骗,一切全要推倒重来,真不是个滋味。

    让那个Foreman每天对着House喋喋不休的攻击也就算了,Chase成了卧底这件事未免安排的过了。我不知道后面是不是会有Chase同学幡然悔悟的情节,我希望没有,我宁愿他从此坏下去变成一个彻底的反派,要不这故事就太狗血了。

    还有,House的三个手下都口口声声说I respect him,可是行为举止却和respect这个词半点关系也没有。观众看到的,是在很多重大问题上他们三个和House的背离,是一次又一次的拆台,是近乎野蛮的毫无礼貌的言语攻讦。难道我落后时代这么久了?难道respect这个单词,在现在的流行美语中,已经完全是另外一个意思了?

    或者是因为我太爱您了,大人,我简直不能容忍别人对你有一点点的伤害啊啊啊啊啊。

  • 2006-09-25

    熬啊熬

    本周工作第一日……周六补一天班,周日可以放假了……熬啊熬使劲熬。

    ×××××××

    话说,昨天终于看到了《Dr.House》,我为什么总是这么后知后觉呢~~sigh,从今天起我也要努力发掘新剧集!

    大叔真的很让人萌,第一眼看到他的脸出现在镜头上,我就有被击中的感觉。此君的长相不能用英俊或者不英俊来衡量,总之就是,他毫无表情的面孔,眼角眉梢的讥讽,不耐烦的偶尔含笑的目光,说话时不疾不徐的腔调,甚至他走路时一瘸一拐的姿态,所有这些,综合起来,就是,我的死穴。

    这位大叔,绝对,比Grissom更有看头啊。

    天天向嘴里塞止疼片,人家很同情地问:“是因为你的腿吧?”

    他说:“不,是因为很好吃。”

    设定其实很老土啦,一个幽默感十足的厌世的冷面大叔,其实心里有着火一样的热情,以前肯定有过什么不堪回首的遭遇,使得他变成现在这个不死不活的样子。还有他手底下那几个人,那组合,更是万古不变的套路。一个英俊的年轻白人男性,性格细致;一个美丽的年轻白人女性,脾气与身材同样火爆。一个长相无法界定的年轻黑人男性,有不太光彩的过去,但是性格坚定头脑聪慧。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随着剧情向后发展,我们总会看到一个年轻华人——多半是男性,出现在此医院里。就好像当时看CSI,本来我还在奇怪这种类型的电视剧居然会不设定一个华人的角色,果然,没过多久,Archie华丽丽出场。什么?他是美国人?我知道,我指的是血统。什么?你没看出来?去,回去测测视力,然后再重新温习一遍。什么?为什么不说他是韩国人或者日本人?我踢你了啊,那么美形的男人,绝对是中国人!

    不过,设定老土没关系,只要本子写的好,总能推陈出新,给人耳目一新的新感觉/这话说的像卖电器的/。

    Dr.House之所以好看,除了那些玄之又玄的医学病例骇人听闻之外,绝对是演员的个人魅力在挑着大梁。或者说,是角色本身太吸引人了。

    大叔会说:“我们只能有尊严地活着,但无法有尊严地死去。”

    大叔会说:“当你和上帝说话时,你是个信徒。当上帝和你说话时,你是个神经病。”

    大叔会说:“当医生是为了治疗疾病,治疗病人使医生变得悲哀。”

    还用我再说别的吗?去看吧。

    ×××××

    今天是,倒数第六天。加油熬。长假,我来了~~~

  • 2006-09-24

    很想找书来嚼

    杨绛先生和她父亲曾经有过一段对话,大概意思就是说一天不看书滋味不好受,要是一星期不看,就觉得这七天白活了。我没有这么高素养,天天忙得臭死,被这个骂完被那个骂,只觉头顶怨气缭绕眼中直冒金星,谁还有那份雅兴月下捧书细细来读顺便听个什么竹声风声。

    不过太久没看书,确实不是好事,有大脑生锈的感觉。一日不读书还不至于面目可憎,一月俩月的不看书容易向文盲发展。

    很想去买书了,想买好多好多书。公司附近开了家书店,于我,真是高兴的事情。

    昨天和蒂皮提到大仲马先生,两个人景仰了半天。想起《三个火枪手》里阿多斯威胁米莱狄交出主教签署的特权令时的描写,原文懒得摘抄了,总之大概是这样的:

    “我给您三秒钟的时间。”阿多斯说。

    米莱狄看到他的眼角在抽动,如果是别的男人的话,她可能会犹豫,但是面前的男人她是知道的。

    她急忙把那张纸放在桌子上:“拿去吧,你这个魔鬼。”

    简单几句话,一个素日里不动声色但爆发起来便杀气深重的男人的形象跃然纸上,按照蒂皮的话说,这笔法简直叫人激赏。如果换了功力浅薄的作家,八成先从阿多斯的表情开始描写,他的眼神,动作,手势,服装,头型,现场灯光,走位,还有米莱狄的心情,反应,没准中间还要插一段回放,回忆当年两人的恩怨,生怕看书的人想象不出来他描写的是怎么一副景象。真是叫人索然无味。

    大仲马笔下的另外一位男主角同样令人迷恋,那便是著名的伯爵了。我对蒂皮说,年少读书时,阿多斯,基督山伯爵,还有福尔摩斯先生,是我迷恋不已的三大男主角。

    为什么男性笔下的男性形象(这话真绕)更能打动我呢?为什么女性的文学作品中鲜少出现光彩照人的男性形象呢?再较真一点说,另一方面,我几乎想不出哪部书里的女性形象是光芒四射的。难道真的是因为女性话语权的缺失吗?简爱号称拥有不屈的反抗精神,我却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她是大loli一只。况且嫁给庄园主这事儿本身就充满了loli女性美丽的幻想气息,她要是弃庄园主不顾嫁了个矿工,我没准多赞她一笔。

    除了梅里美先生肯赋予笔下女性一些野蛮而娇艳的气质之外——我们都知道,深入人心的卡门和高龙芭——其他的大师们总不肯把女人写成正常人。最烦就是那个托马斯哈代,他的书看多了真是让人没法活。苔丝小姐,我求你了,你别忧郁了,谁又招你惹你了?

    还以大仲马为例,米莱狄不错是个挺牛的女人,可是最后那下场也太惨了些。大仲马在塑造这个人物的时候,绝对没有倾注任何爱意。他一门心思歌颂的那位女性——名字我忘了,好像是个服装商的老婆,怎么看怎么是大弱智一个。这种女性的气质简直是共通的,和谁共通呢?请参看无数日本漫画及全世界的偶像剧中的女主角。她们的共同特点是:漂亮,傻气,充斥强烈的被保护感,一事无成,只会捣乱,然后让那个爱她的男主角心甘情愿地带着自己的一堆朋友满世界拯救她去。最后有可能死了,有可能死不了——我还是希望这种人都死绝了才好。

    基督山伯爵人是不错,挑女人的眼光可不高。他原来那个爱人当姑娘的时候真是个不错的孩子,美丽,坚忍,还带着刺儿。不料二十年后再出场,这女人变成受气包了。我说,你要是至于为背叛爱人忧郁这么久,当时别嫁人好不好?孩子都这么老大了,您还一双眼睛里水汪汪的全是忧郁,这不是纯粹当了那个什么还要那个什么吗?自己的丈夫身败名裂之后,半个安慰的字都没有,带着儿子坐马车走了,逃开他如同逃开洪水猛兽。夫人,这么多年了,您只要还有半点人性,一句再见总是说得出口的吧?您鄙弃他是个卖主求荣的叛徒,您自己何尝又没有背叛的行为呢?和一条毒蛇一起生活了二十年,如果您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他有这样卑劣的品质,是该说您瞎了眼睛,还是你们有什么地方在彼此契合呢?

    后来那个海蒂,更别提了,虽然大仲马怀着满腔的热情把这女人赞的像朵花一样,我还是烦透了她。以致于当她出庭指证费尔南的时候,我竟然对那个走投无路的男人,生了怜悯之情。

    喜欢的文学女性形象是《蝴蝶梦》里的Rebecca,这阴狠的女人实在太完美了。她没有得到爱情,有什么关系呢?爱情不过是小loli们歌颂的东西罢了。还有《刀锋》里的Isabella,这也不是个好女人,但我喜欢她,喜欢她付出十几年的努力,让自己美的无懈可击,让自己强大镇定,无所不能。还有,艾琳吧,唯一肯让福尔摩斯称为“那个女人”的女性。可惜只是匆匆一面。其他的,想不出来了,难道是包法利夫人?(我总是差点说成法拉利夫人)伊丽莎白?总不能是娜娜吧!谁想得出,提醒提醒吧。千万别告诉我是茶花女,我总怀疑,大仲马泉下有知,是怎么克制自己的冲动,不在午夜的时候还魂,掐死这个唧唧歪歪的儿子。

    ××××

    现在是没有好书可以看了,以前看亦舒三毛李碧华金庸还被斥责为庸俗,现在连肯看这些书的年轻人都没有。小孩子们现在在看什么,我连问都不敢问。那天从朋友家里顺手抄了一本知名言情小说杂志,一翻开,看到某故事,里面的女主角正在介绍自己的小提琴老师,说此男姓于名凛冽,天才,四岁登台六岁作曲……妈的,这是莫扎特行吗?再说什么名字不好起,叫个凛冽,冻上了是怎么着。再来个女朋友叫北风,来个对门邻居杨白劳,你们一出戏都出来了。

    赶紧合上这本换小说月报,一看,更可气的故事来了。原文太长不便赘述,总之大概情节就是:一个美丽忧郁的女子,在她很小的时候,父亲死啦,母亲跳楼啦。她本人居然还能扛住这彪悍的打击,长大成人,在那个动乱的年代,下乡去了,后来为了张返乡证,被当地的一个管事的给强奸啦。后来这女人回来上大学,跟一个比她小四岁的男同学结婚啦。结婚之后生了个女孩,这孩子呢,天资无比聪颖,可是六岁的时候死啦。于是这女人开始神经,男人呢正好事业又蒸蒸日上,于是跟他老爸同时跟一个女人胡搞(别问我这段有什么意思,我没看出来)那边搞得越热闹女人这边神经的越厉害,天天大晚上的给她女儿上坟去。后来某一天,回来的路上搭车,又被卡车司机强奸了(我已经要忍无可忍了)。后来就怀孕了,鉴于这女人神经了,所以她坚持认为这是她和她丈夫的孩子,是她原来的女儿投胎回来了。她越这么想就越神经,越神经丈夫就越不待见她。给她找了个保姆,自己就天天出去玩乐。这女人后来生下一个儿子,奇大无比,长得飞快,五岁时身量就像二十的(人家没这么直说,但就是这个意思)。还巨傻,什么都不懂,就是吃,还经常一脸淫邪满口污言秽语(我还以为这是十日谈加巨人传呢)后来那个强奸了她的司机突然出现,不光劫财还要劫色,结果被这儿子一刀插死。再后来这儿子又强奸了小保姆(用手……),调戏了他老爸的情人,总之一堆恶劣事迹。女人忍无可忍,给儿子下了安眠药毒死了,自己跑到女儿的坟墓里把自己给埋了。在故事的最后,这女人看见自己的母亲在黑暗中对自己微笑,然后她高兴地说,妈妈,我终于找到了更好的死亡的方法了。这故事就完了。

    我非常想骂人,鉴于我还受过教育我就不骂出来了,我只想问,这女人从头至尾做错什么了?就说惨吧,也没有这么惨的吧?这写来写去到底是要写些什么东西?谁看明白了?谁看出寓意来了?劳驾告诉我一声啊,兄弟粗鄙,实在理解不了。

    啊,看到讨厌的书就像喝到劣质白酒一样,头疼啊。不说了,明天无论如何要去买几本好书来解毒了。

  • 2006-05-24

    加班的无聊产物

    嗯,忙不忙的话就不说了,反正天天都是忙到逆天,再念叨我都觉得自己没劲。

    今天注定又是加班的一天,已经不觉得累,只是好像轻飘飘的。

    工作的新鲜感已经失去,剩下的不过是机械操作而已。

    嗯,讲两个笑话。

    笑话一:

    少林寺和尚招聘启事

    待遇:4000/月,8小时工作制,包吃包住,出差上门做法事,按小时发放出差补贴。做满3年7000以上,方丈30000以上/月 (免税). 下班之后,不干预私生活。
    要求:男生,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优先)。电子工程/通信工程优先,英语六级,三证齐全。获奖学金者优先,信佛教者优先,有其他教派信仰的也欢迎皈依我佛。会背诵《金刚经》《法华经》等佛书经典者优先。
    各地分寺住持待遇:实习期一年。斋薪每月10000,视香油多少而加分红,绩效。实习期满
    可由少林寺方丈大师传授少林寺72绝技,任选2种,限选3种,必修1种
    联系方式:__hr@shaolin.org.cn__电话:028-82749119,简历请勿含附件

    这是从同事那里转过来的,据说是发布在网上的真实的招聘启事。

    我知道这个世界很幽默,但没想到会幽默到这种地步。

    顺便说一句,我把这东西放在这里,应该不算是什么恶意污蔑。万一,当然我知道这个可能性非常小,我是说万一,有和这个招聘启事有干系的人到了这里,请您也不要生气。我是在为您做宣传,真的,我没有别的意思。

    另,如果真的有哪位男士经过这里看到这个启事又对这工作感兴趣的,抬头,联系方式我也一并贴上了。

    皈依佛门是善事啊,阿弥陀佛。

    笑话二:

    这个笑话是真实发生的,它发生的时候我就在现场。

    是前两天,team里一个男同事兴致勃勃对另外一个女同事说,我现在发现有一本书特别好。

    女同事问,啥?

    他说,顿顿的静河。

    虽然我知道这个时候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低头微笑默不做声当作什么也没有听到,但是我涵养不够,还是一个人对着电脑笑得眼泪狂飙。

    真的,非常好笑。尤其这五个字念出来的感觉更是好笑到无与伦比。不相信的人请跟着我来念,来,顿顿的静河。

    而其他同事非常茫然,看着我,好像在说,神经啊,笑什么啊。

    我承认,现在回想起来,那场面一定很尴尬。

    而那位男同事自从我笑过他之后,现在见我脸色还是阴阴的。

    可是如果时间倒流,回到当时那一刻,我还是哈哈大笑。

    没办法,天性。

    可怜人啊,难为他平时自我感觉还那么良好。

    当然有人会说,不知道静静的顿河有什么大不了的,不知道这个就不许人家自我感觉良好了?你知道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了去了。德行。

    当然,人当然可以不知道静静的顿河,但是不知道还要假装知道就很好笑。

    我就是喜欢嘲笑,再不嘲笑嘲笑日子就没法过了。

    现在我写在这里,我还是要说,如果哪位当时也在场的人不幸踏入这里——当然,这个概率几乎等于零——看到了我写的这些东西并且猜出了我是谁,请原谅,我不是有意刻薄,但是顿顿的静河真的很好笑。

    不看书没什么大不了,真的,但一定不要假装看过书。

    就好像英语不好也没什么关系,真的,但一定不要假装很好(这句话我是说谁的,谁心里也有数)

    这是我善意的劝告,其实我很希望那位男同事可以看到的。

    当然,鉴于他是我的上司,如果有一天他真的看到了,我就辞职。

    其实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大不了。

    昨天我还对莫寞说,我们潜意识里会拒绝自己在社会上混的很好,因为那样似乎证明我们已经被社会同化,变成我们曾经憎恶的那种人。

    而我们渴望生存的天性又让我们不由自主挣扎向上,别人做什么我们也有样学样。

    所以后来就都一样了。

    其实都一样的,一年又一年过去,大家失去锐气,变得城府深沉,两眼无神,最后和所有人一起顿顿的静河。

    所以我要趁自己还没有变得那么老的时候,好好的笑一番。

    哈哈哈哈哈哈,顿顿的静河。

    手里的工作如山,做都做不完。

    是我们的某位大客户的某些顶头上司要从美国来中国,于是我们的客户诚惶诚恐,于是我们也诚惶诚恐。

    光是一个活动的proposal,我至少做了二十个版本。

    客户要求专门为这些上司们做一个宣传播放用的ppt,发给我们一堆关于这几位大人物的文字介绍和照片。

    做一遍,不通过,又改一遍,还不通过。

    我一点都不着急,特别心平气和,大家都不容易。

    这几天一直对着这几位大人物的脸,居然生出熟悉之感。

    美国人照相似乎有一个共同特点,一律笑得通体舒泰天庭饱满地阁方圆(这都是什么形容词)。

    有时会莫名其妙揣度他们,现在,会不会,坐在家里,吃着早饭(我没说错,人家那里现在是早晨),对妻子说,亲爱的,我过两天要去中国。

    或者在办公室里,一边扯松领带,一只手把某些资料丢到桌子上,喃喃地对同事抱怨,又要跑到那么远的地方了,fucking……,fucking……,what the fuck……

    到了活动那天他们会神清气爽带着礼貌的笑容红光满面走上讲台,哇啦哇啦开始讲个不停。

    他们可不会去想,单只为了他们身后那块背景板,一个中国女孩子已经连续几天加班到午夜。

    大笑,我把自己说得太重要了。

    算了,开玩笑的。

    不过这样的揣度让我觉得非常有趣,自己想着想着,嘴角不自觉上扬。

    我果然是已经疯了……

    每天在很晚的时候打车回家,坐在出租车里,看见自己一张垮掉的脸映在模糊的车窗上。

    而外面,北京的夜色还很阑珊。

    北京现在已经开始热了,而晚上的风还是凉的。

  • 2006-04-12

    四月的天气,生活琐事,金像奖

    清明已经过了,天气还是这样冷。

    去扫墓那天非常大的风,发着烧,很多飞扬的黑色纸灰吹到脸上。睁不开眼睛,哭都哭不出来。

    其实心里不是不难过的,眼泪自己不愿意出来,我也不能勉强它。

    什么时候开始,认为哭泣是一件令人羞耻的事情。

    很多次,眼泪就要掉下来的时候,躲进洗手间里,瞪着镜子中自己的脸,狠狠地说,哭什么,混帐,有什么好哭的,不许哭。

    就是这样。

     

    北京这两天非常大的风,上下班很辛苦,不过也不觉得什么了。

    听别人当面说,哇,怎么挣这么少的钱,也笑笑不吱声。

    所有的羞辱与不幸都能够忍受,才是彪焊的人生,嗯。遇到不顺心就跳起来破口大骂,并算不得本事。

     

    Ava要来北京,留她住,心里很高兴,好像是可以有个人做伴了。我还是这样的孩子气。

     

    认识了非常高大而英俊的英国年轻男人,眼睛蓝绿色,听你说话时会非常专注地望着你。

    我承认我对男色永远缺乏抵抗力,always。想到前些日子为了某个男人小小的温柔居然生了长久之心,现在想来真是惊人的愚蠢。我,我是做不到的。

    我玩心太重,难成正果。

     

    这两天工作没有那么忙,偶尔在网上闲逛,看金像奖的帖子,异常热闹。这个说这个好看,那个骂那个刁钻,好一副繁忙景象。

    想的是,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又有精力又有时间又有热情,为了根本不会在生活中出现的明星们争论不休。

    说是张静初嫉妒范冰冰,趁人不注意,一脚踩上范的裙子。

    看得我又是笑又是悚然,真有这样又傻又狠毒的人?

    很多人大赞范冰冰惊艳,我却觉得那绿裙子真是恐怖。若是瘦削金发,面孔苍白的美貌女子,也许能穿出几分风韵来,范冰冰只让我想到西葫。

    其实以她的长相,若肯穿的素净一些,肯定比现在好很多。她却不肯,自己逼着自己走上艳妇这条道路。不能明白老要轻狂少要稳的道理,可惜可惜了。(当然,也别暗淡成张静初那个样子,活脱一个黑寡妇。这女人选衣服口味一向奇特,这次也着实令人震惊)

    周迅的衣服让我目瞪口呆,除了彪焊还是彪焊,此女真不是一般的彪焊。还有那么多人狂叫说好看好看真是好看,这个时代对好看的定义果然已经使我难以理解,大概我确实是老了。

    刘嘉玲一贯风格,美得春波荡漾。

    李冰冰怎么看怎么也是上不了大台面,笑得诚惶诚恐,眉眼里都是讨好。

     

    当然,还是要赞章子怡。我不是她的粉丝,但就是觉得她漂亮。这身衣服霸气十足,华丽无比,比其他女星高出一大——截去。见过大世面,果然不同。而且觉得她选衣服非常精明,参加外国人的电影节,穿得小心谨慎,全是东方的优雅甜美。回到自己的地盘上,哗一下换成这种女王式的装扮,大有倚天不出谁与争锋之势。别不服气,可着全亚洲,能再找出一个这样的,我服你。

    时运造英雄,章子怡适逢其势,嫉妒不得啊。